色·戒

色·戒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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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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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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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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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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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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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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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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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咖喱乌冬面
    乌遥穿进一本玄幻小说里,流落凡界的女主将被兄长找回宗门,与男主携手击退大反派,救苍生于水火。她就是那个为家族当牛做马奋斗数年,最后身死魂散的大反派。乌遥:?不干了。刚说出一个不字,就差点被亲爹一剑封喉。好吧,她还可以再挣扎一下。为了苟过剧情,乌遥刻苦修炼,口蜜腹剑,怀着反骨仔的心,练成一身反派的本领。等万事俱备,她将目光投向百里川。百里川的大名,真界皆知。含着天品火灵根出生,十五岁驾驭琉焰,是琉焰宗宗主的唯一爱徒。乌遥还知道,他是未来奉命将女主带回宗门、为女主铺路的纯纯工具人。那年两人尚还年少,看着面前的百里川,乌遥认真考虑要不要做掉他,将剧情掐死在摇篮里。乌遥将法器攥在手心,甜甜地叫百里川师兄,他信了,将后背交给她。真好骗。法器还没出手,百里川却问她身上的伤从哪里来,说他可以帮她出头。乌遥:……看在你够傻的份上,放你一马。后来剧情势不可挡,如期而至。乌遥混进主角团跟女主打成一片,看似善良无害又嘴甜。她装作可怜散修,百里川就任她在队伍里作威作福当吉祥物。她说不会轻功,百里川就让她乘他的宝贝本命剑。等她从百里川手下夺走密宝,身份败露,百里川咬牙切齿,与她反目。但乌遥说她身上有伤,百里川就收起剑来,说等她伤好再与她对打。看,百里川真的很好骗。乌遥甚至怀疑百里川脑子里少根筋。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直到她真的成了天道指定的大反派,被真界修士围剿,百里川还站在她身前。她侥幸没死,墮魔的变成百里川。剧情七零八落,身怀系统的穿越男歇斯底里鬼哭狼嚎:妖女!魔头!同为穿越者,竟然与反派宗门同流合污,还染指女主她哥!乌遥:你说错了两件事。第一。她蛰伏多年,一朝反水,亲手端了自己的老窝。第二。她看了看在她身前持剑的青年。……是百里川倒贴她。【食用指南】1、非主流修真文,私设多多多,逻辑为剧情服务;2、自我产粮,cp大概是纯情男妈妈剑修x招摇撞骗心机小魔女,有事业线不是纯谈恋爱,男女主都不是完美人设。【预收《今天神明也很爱你》】明宵曾是锦衣玉食的侯府明珠,爹娘宠她,未婚夫爱她,没人不喜欢她。……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死在雪中那天,明宵看见侯府门楣染血沾泥,未婚夫挽他人手。回想往日种种,恍然醒悟自己为人做了十六年嫁衣,实在傻得可以。那夜,她听见了神明的声音。神说:真可怜。而明宵真的觉得自己很可怜。化为亡灵的她蹲在自己的尸体旁,红着眼,瘪下嘴,哭得天崩地裂日月无光。神沉默,然后说:吵死了。等明宵眼泪流光,神明居高临下与她说:当我的化身,我能让你起死回生。侯府没落,往日种种如昨日死,明宵心有戚戚,也不是很想活。她吸了吸鼻涕,拒绝了神的提议。但神说,世界与妖同行,凡人渴求神的力量,成为神的化身,神会保护你,无人再能伤害你。明宵想,若是如此,那也不是不可以。那真是个天大的错误。-神明说,他的名字叫厌无。明宵觉得这个名字奇奇怪怪。更奇怪的是,为什么人家的神明威风凛凛,她的神明白白软软毛茸茸。看起来好菜。在明宵怀疑的目光中,厌无摇摇尾巴,扬起狐狸头倨傲道:我会履行承诺,罩着你!起死回生的第一天,厌无对明宵说:虽然没钱,但是我会保护你。明宵隐姓埋名流落街头,啃着路人施舍的包子,决定这辈子都不信他的鬼话。起死回生后一个月,厌无对明宵说:虽然我还很弱,但我会让你变强。明宵擦干眼泪手刃妖魔,将划水摸鱼的厌无扔出老远,让他滚。起死回生后的第很多天,大祈人尽皆知往日的侯府明珠与神同行,斩妖除魔,粲然若朝阳。众目睽睽下,厌无化作人身,摇着尾巴弯着腰,将脑袋搁在明宵肩上:虽然……明宵红着脸推开他的脑门:知道了知道了。厌无对躲在暗处的前未婚夫露出胜利的微笑。今天神明也很爱你。
  • 作者:宇智波遥
    众所周知,宇智波一族擅长幻术与忍术。然而宇智波遥则是一个体术强者!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擅长防御的体术忍者。宇智波火遁举世闻名。而宇智波遥没有火属性查克拉!“沉浸在写轮眼的幻术中吧!”遥对着锅影团藏,发出死亡通告!“哼(ノ=Д=)ノ┻━┻”拥有万花筒写轮眼的我,肯定不会中幻术的!嘭~锅影被遥一脚踹出八丈远!胸骨碎裂的团藏,看着前方的拥有万花筒写轮眼的遥,陷入沉思。你这算哪门子的幻术?你个虚假的宇智波!忍界战场。“对方是宇智波一族的人,擅长火遁,水遁班准备进行攻击!”一群忍者将遥团团围住,做出完美的对策。滔天的水遁开始弥漫,下一秒发出水遁的忍者变为冰雕!“恐怖的身体素质,极强的恢复力,你是千手一族的后裔吧!”断臂的四代雷影,面色凝重的盯着一席黑衣的遥。万花筒写轮眼开!“不好意思,我是宇智波一族的!”四代雷影:坑爹d(?д??)呢?……绝对防御的体术+举世无双的冰遁+超越初代目火影的恢复力+轮回眼=虚假的宇智波。
  • 作者:甩羚
    【最后放了预收文案,求收】------------分隔线-------------------------本文文案:*她的人生有过短暂的光,后来那人成了月亮,上帝于心不忍便送来太阳。纯爱小狗VS闷骚淡定温柔小太阳X双面高岭花开学典礼上,陈潇然作为文科状元发言语气坚定,说出的话振奋人心,引来频频赞赏。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个天之骄女,只可远观不可亵渎。但不过几日,陈潇然懒洋洋地倚在路灯下轻车熟路从烟盒里取出一根点燃。吞云吐雾,动作娴熟,和开学典礼上好学生两模两样。给你一根烟的时间。她将燃着猩红的烟夹在手上看着眼前的人,少年眼神清亮。她嗤笑一声吐出嘴里的烟雾朗煜,你喜欢我哪儿?对方依旧不答。她揪着朗煜的领口,将众人趋之若鹜的校草拽到眼前。两人鼻尖相抵,陈潇然的唇一张一合,勾着朗煜的气息那你亲我啊,证明你有多喜欢。说着用手触碰少年的脸颊,鼻梁最后停留在温热的唇上,一寸寸描摹。朗煜握着她的手腕缓缓放下,又将领口拽出的褶皱抚平。我没什么值得喜欢的,换个人吧。陈潇然觉得无趣,抬脚便走。却被少年扣住轻轻一带,跌入炽热的怀抱。他说潇然,我不亲你,但我很想抱抱你。耳朵贴着胸膛她能清楚听到朗煜心跳的每个瞬间少年说我的话都在这里。朗煜心口处有道伤疤,赤身缠绵时清晰可见。陈潇然每每抚摸那道疤总是忍不住掉眼泪太阳的伤疤,热烈滚烫。闻言,少年吻过她眼角的泪痕用力箍紧手臂,附在耳畔低语那就永远向着太阳,将阴影踩在脚下。你相信吗?不管你的星球有多贫瘠,总有人能种出一片玫瑰阅读指南:1、双C双洁,HE2、女主有白月光,影响很深3、校园、救赎4、没有替身梗,男主和白月光完全不一样。*封面系可商用素材制作*不定时捉虫,若修文会在标题注明,看过的章节不必重复-------------------分隔线--------------------预收【锁骨滚烫】求收*我无比感谢你愿意熬过暗恋的苦果,走过那段昏暗漫长的道路来到我的世界。霍泽琛稳居年级榜首,像棵青松巍然不倒就是性子冷淡,不愿与人交际少年大多数时间只坐在位置上,演算习题无喜无悲,平静得像一滩水有人说霍泽琛这种天生的闷葫芦一榔头打不出几句话但江聿知道他不是。她记忆中的人张扬外放,意气风发是拔地而起的疾风,扶摇直上的鲲鹏可与世界上所有的赞美相配。放学时分,教室仅剩两人江聿看着少年收拾好书本,提包经过她低声细语:霍泽琛,能不能教教我这道题?被唤的人停下脚步,怔愣着将书包搁在一旁接过女孩手中的铅笔,勾画题目书页翻动间一张照片掉出霍泽琛弯腰捡起顺便看清上面的人稚嫩的脸庞,大敞的校服——那是初中时代的他。校园艺术节,江聿被选为合唱节目的领唱台下乌压压坐满了人,她紧张得手心浸满汗怎么办?霍泽琛我有些紧张。少年听后放下手头的书,缓缓开口那给你一个鼓励?幕布拉开江聿穿着红色丝绒礼服站至台前方领裁剪露出一片白皙肌肤锁骨的位置热烈滚烫那是少年落的吻在霍泽琛悠长的记忆中埋藏太多故事但会永远记得迎着晚风的街边江聿双手捂着他的耳朵,比出口型我-喜-欢-你。女孩说你看,有些话即使听不到也不影响。霍泽琛哽咽着将脑袋抵在她肩上却只能道出一句谢谢你。暗恋太苦,谢谢你愿意奔赴我身边。单枪匹马,坚定不移地走完这一段。*敏感清冷少年X温柔坚韧少女*HE*文案截图于2023.02.07阅读指南:1、双C双洁2、暗恋文,校园3、男主有耳疾,性格变化大【喜欢的小乖可以收藏下专栏,我有很多故事想和大家分享希望灵魂共振的我们在这个世界不期而遇,相伴一程。祝各位岁岁朝朝可从欢,所求所愿皆如意。】
  • 作者:丹云
    上古秦时,一行人为避酷秦之害,于深山野林中营造了一洞天府地,遗下旷古的武功秘笈,无数的奇珍异宝和令后代武林四海翻腾的武林悬念……数百年过去,随说洪流尘封了辉煌的存留。当唐盛世,开疆拓出,交通内外,前代无及,而一片鱼龙混杂之势也随之而来。江湖从来就没有平静过,然而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波诡云谲。天魔地煞隐隐约约,邪门歪道哄然而起,武林正道人人自危,更有神秘人物操纵幕后,一张血雨腥风的黑网正悄悄笼罩整个武林。“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一翩翩少年横空出世,阅尽人间****,搅得周天寒彻。他是谁?来自何方?师承何人?又要向何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