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

小艾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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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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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皎皎穿越了。坏消息是,这里是一处无人的荒星。好消息是,她携带了一个种田游戏系统——辅助她种植采集,能上网,能开店,能通过某种神秘力量将她种植的东西卖出去换物资。并且似乎还很受欢迎。云皎皎的小日子就这么有滋有味地过了起来。荒星上捡到一位英俊高大的野人。云皎皎:……原来我拿的是鲁滨逊剧本。云皎皎与野人成了邻居,每日投喂食物,和他说话。野人先生学习飞快。他很快学会了人类的语言、文字以及社交手段。两人还能一起躺在沙发上打游戏看视频。野人先生开始给她回礼。树梢最饱满的野果、溪涧最鲜嫩的游鱼和云间她垂涎已久的飞鸟。云皎皎欣然收下了这些礼物。就在她以为她和邻居的关系越来越好时……一场宿醉,她一不小心跌落在了男人怀里,一夜荒唐。云皎皎:……邻居生活顿时就变成了同居生活。就在云皎皎渐渐习惯了同居生活之后,某天两人去野营,她半夜惊醒,看到身边人霎时长出了许多触手,扎穿狼腹,将悄无声息接近的狼群瞬间绞杀。见她醒来,他将触手缩了回去,幻化成正常的手脚模样。鲜血从他指尖滴落,猩红妖冶。他漫不经心地抚过她的脸。男人眸色诡谲而危险:你都看到了?却见受到惊吓而呆滞的少女面上没有丝毫恐惧,眼中还迸发出奇异的光芒:那个……我可以摸一摸你的触手吗?——祂在此沉睡了千万年,被少女唤醒。祂听见少女的祈祷:能不能来个人陪陪我,野人也可以!于是祂变幻形貌,跨越浩瀚群星、漫漫星河和亘古绵长的岁月,来到了她的身旁。*大概是个慢热种田文,私设如山*想到哪写到哪,作者用于缓解压力的文,放飞自我——【安利我的完结文《我是顶流他姐》】司夏幼年父母离婚又各自再婚,爷爷唯恐她受欺负,把她接到身边抚养。等她大学毕业回国,一个名叫《家有小弟》的亲情综艺找上门来。原来她父母再婚后生下的两个弟弟都进了娱乐圈,成为了红透半边天的顶级流量。节目组想让她上节目,展现亲情生活的同时,督促弟弟的学习成长。司夏看了一眼两个弟弟的成绩。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司烨,男团舞蹈担当。舞姿酷炫有力,动感迷人,数学31分。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薛扬,男团主唱担当。歌声清冽动听,天籁之音,英语28分。司夏:……哪来的文盲?现在断绝姐弟关系还来得及吗?——司烨和薛扬从小知道自己有个姐姐,但远在国外,很少见面,不太了解。直到这个姐姐回国后和他们上了同一个综艺。两人屡屡反抗,屡屡失败,被女魔头镇压,含泪学习。司烨&薛扬:哪来的魔鬼!能不能求她和我们断绝姐弟关系!!!司夏:哦?你们确定?然后,他们就见到司夏邀请来的新嘉宾陆续上了综艺——爆红国际歌坛的混血美少年亲昵地叫她姐姐、影坛新锐的青年导演熟稔地叫她姐姐、顶级畅销小说家羞涩地叫她姐姐、天才少年物理学博士懒洋洋地叫她姐姐……司烨&薛扬:………………草。司夏,你到底有几个好弟弟???TMD你们这些狗男人装什么装!滚啊!离我姐远一点!!!
  • 作者:加里顿
    目前在写的 位面红包群 文案: 叶青加入了一个位面红包群,群友都是来自不同世界的大佬,给她发了很多有趣的红包。 比如疯批美人的怎么吃甜食都不会胖,以及某黑泥精的百分百miss子弹,某蛤蜊首领的平地摔技能包 从群友这里得到了不少的好处后,叶青也觉得是时候投桃报李,于是问他们有什么愿望。 某忍者:想看看没有战争的世界 某疯批:想体会一下没有咒灵的世界的美好 某好心的俄罗斯饭团:想去没有异能者的世界 叶青:那简单,我把我的身体借给你们好了 食用说明: CP未定 有聊天体 ———————————— 本文文案: 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人
  • 作者:沧月
    《云荒·羽》系列第二部《赤炎之曈》。一场与恶魔的交易,一次用灵魂赌下的未来。当整个世界覆灭的时候,谁会守候在你身边?明鹤已死,麒麟叛变,孔雀镇守狷之原……命轮将倾。是杀戮的开始还是宿命的轮回?一个人,如何能在短短的一生中,重复失去最爱的人两次?一次是在眷恋最深的少年时,一次是在权柄在握的青年时;最初的时候,他们无法控制命运,而当他们强大得可以控制自己命运的时候,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要交换吗?”那个声音在烈焰中问他,是否愿意付出代价。即使出卖灵魂,都无法换回你的心,永远的彼此错过,就是我们的宿命吗?
  • 作者:张恨水
    它讲述了一对十六七岁的小儿女的纯洁爱情,细致入微地刻画了他们的每一点欢喜、悲伤和痛苦。
  • 作者:古灵
    唉~~他真的粉哀怨呢!就算他长得一表人才、聪明绝顶、家财万贯又有三小路用?老天爷竟坏心的嫉妒他这举世无双、超级霹雳无敌的英才,让他背负了一生都改变不了的极大耻辱,成为一个「没种」的男人!害他每天都只能望着人家家的孩子流口水……只是,在再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里,他竟然发现一个跟他长得很神似,有着灰蓝色眼眸和淡金色头发的小孩?
  • 作者:倪匡
    《人面组合》是倪匡所著的卫斯理系列科幻小说第一百二十八部,于1998年8月20日出版。‘卫斯理的故事’总是令人瞠目结舌,但是这一次卫斯理和白素等人却被‘胡克强的故事’深深吸引,不能自拔!故事中阴狠无比的魔头‘毒刃三郎’,在和大师兄‘飞斧老大’的恶斗中身陷流沙,只留下一只断手被深爱他的师珍藏起来。多年后,师妹嫁给二师兄‘玲珑巧手仙’,竟然生下长相酷似‘毒刃三郎’的婴孩,而这婴孩和说故事的人大有关系,他正是胡克强的父亲!为了揭开这件匪夷所思的身世之谜,他们千里迢迢远赴比利时,甚至不惜藉助降头术的力量,究竟,隐藏在断手背后的秘密是什么呢?
  • 作者:风月独见
    楚醉骤然穿越到了女尊修真小说中,不巧还穿越到了大婚当天,在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就被人带着御剑去迎亲。楚醉一路上都在想接下来该怎么办,最后决定先将人娶回去,后续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决定,但没想到说好的迎亲,众人把她送过来之后就全撒丫子跑了,压根没有把新郎接回去的意思。最为关键的是,她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她这位长得俊美不似凡人的夫郎,乃是传说中杀人不眨眼,吃人不放盐,修为高强的大魔头!楚醉:……果然就没有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秦凌看着面前的楚醉,有时觉得命运一说委实奇妙。楚醉曾在他年少时因为一时心善救过他,所以楚家得罪他的时候,他留了口信,说如果他们愿意把她送过来,他就放过楚家。却没想到楚家人会错了意,以为他看上了她,就这样给她套上大红喜服把人送了过来。他本想待她好些,帮她恢复灵脉,助她提升修为,便算是还了她当初的恩情,却不知何时将自己的一颗心也交了出去。【本文将于5月26日周四入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预收文《当偏执魔尊遇上无情道》:世人都说荀凝天生感情淡漠,是个修无情道的好苗子。事实也的确如此,荀凝拜入天元宗后三年结丹、五年化神,修炼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师门长辈对她予以众望,只盼她入轮回境稳固修为后,率领门派后辈,扛起除魔卫道之责。荀凝入轮回境后,完全不受侵扰,甚至还在其中救下了一个孩子。出了轮回境后,她方才知道她在幻境内无意中搭救的,并非什么孩子,而是幼时的魔尊荆绝。若非她出手,荆绝早已在轮回境内受心魔所侵,身死道消。荀凝决定挽回这个错误,亲手将魔尊斩于剑下。-魔尊荆绝性格阴鸷、狠厉嗜血,仅提及他的名字,便足以让人感到胆寒。然而却没人知道,他年少时,曾经有过一段遭人折磨侮辱的悲惨过往。他化魔后,亲手将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尽数斩杀,然幼时的一切,终成他心底的伤疤。金丹损毁,踏入轮回境,被困幼时幻境之时,他以为自己再无生还可能。却没想到,有一人,将他从泥泞中拉起,就这样牵着他的手,带他走过那慢慢长巷、脱离那噩梦般的过往。他爱极了那双牵着他的手,和那手上的温度。于是出幻境后,他直奔天元宗而去。他不惜化身为正道弟子,跟在她的身边,陪她走过无尽海、陪她度过天魔劫、陪她血战十万幽冥……纵使知道她修无情道,他也相信这么多年下来,他会成为那个例外。直至身份败露的那一刻,她毫不留情的将剑穿入他的肺腑,他才知道,她是真的没有心。于是他终于撕下伪装,将她扣在无渡海下,贪婪的向她索取着,她曾经亏欠他的日日夜夜……—————————————————预收文《娘子那么软》:裴南五岁的时候骤然被定下了一门亲事,给他定下的娘子才刚满周岁……裴南十分不愿意,奈何反抗无果,他最终还是决定先去看看这个未来有可能成为他娘子的小肉团子。没想到小肉团子娇娇软软,第一次见面就拉着他的袖子不放手……自此以后几十年,每次想到自家娘子,他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字都是软……-沈月自懂事之日起就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夫郎,他长得特别好看不说,还每次见面都给她带好吃的,于是她觉得家里这门亲事定的对极了!—————————————————预收文《是谁心里小鹿乱撞》:姚馨是个重度社恐,因而能宅在家她绝不出门,能发消息解决的问题她绝不打电话。家里常年只有她和猫相依为命。直到这天猫猫生病,她不得已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出了门,带着自家猫去了离家最近的一家宠物店。好在宠物店里的人不多,就在姚馨松了口气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长相俊美,气质温和的大帅哥走到了自家猫的身边,温柔耐心的查看着猫的情况。原本十分怕生、脾气暴躁,动不动就用爪子挠人的小祖宗,在他的怀里居然十分乖巧,甚至轻轻的用头蹭着他的手。姚馨:……是个小叛徒没跑了!为了自家小祖宗的健康,姚馨难得主动加了对方的微信,以便后续出了什么问题即使与男人进行沟通。此后不久,姚馨就发现似乎不只是她的猫,她的心似乎也被某人给拐跑了。这天,姚馨一边低着头搅拌着手里的咖啡,一边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我家猫很喜欢你,你要不要考虑做它的爸爸呀?秦宿看着面前低着头,脸颊泛红的女孩儿,低声笑道:好。【社恐女画手X温柔男宠物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