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

小艾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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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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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的叛逆青年,走到青春尾巴之时,蓦然回首,发现生活并不是最初设想的那样,对人生和世界的认识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对家庭和情感有了不一样的感触。曾经的愤世变得宽容,曾经的激情蜕化温情,曾经的梦想随风而散……在经历了草样年华般的青春后,他们已能平静、从容、坦然地面对生活,并对已结束的青春说一声:青春无悔。
  • 作者:零坂青花
    【正文完结,搓手手,生蛋番外更新ing】【治愈可爱向的人外小甜文,零点左右更新】同窗三年,陆茜从未对身边完美耀眼的金发王子多看一眼。哪怕他是比拉索魔法学院最出名的风云人物,每天来告白的男女生能踢十个足球队。也不影响魔药课上,社恐的黑发魔女皱着眉头,避开递试管时他不慎碰到自己的手指。直到某天,她在森林边缘捡到一只伤痕累累、模样却高贵矜持的金色毛茸茸。陆茜捏住它想逃跑的绒毛小爪,正想捉回去煮了吃,却发现对方的灵魂轮廓有点眼熟。第二天魔法史课上。陆茜:小尾巴让我看看。高贵矜持的皇太子殿下:……--阿希尔德未曾对同学口中能手撕巨怪的东方魔女有过太多注意。直到少女抓着他那畸形丑陋的毛茸尾巴,痴迷摸来蹭去,那副平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阴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姑娘满脸通红,抱着他在床上打滚的可爱样子。令人很想亲吻。他温柔的目光不禁落在她的身上。这是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魔女。——或许这世界于他(她)冰冷而残忍,但她(他)是一定是其中的救赎美丽。毛绒控魔女x高岭之花&黏人精王子,1v1小甜饼----------阅读注意:1.西幻校园文,全员人外,毛茸茸为主,包括魔女在内都是人外;2.甜甜感情流+温馨团宠路线(女主开局不是团宠,前几章复健写文略慢热);3.女主是魔女,所以会吃生食,经常吃也不会拉肚子,现实请勿模仿;4.番外两个部分,活力更新中----------同类型小甜文戳专栏,《小狗狗女主》文案文名还没想好,这本写了小猫咪,所以下本写小狗,团宠向治愈文~
  • 作者:钢镚豆子
    灾旱之年,皇庄管庄嬷嬷柳笙因对庄户心生怜悯,少收了两成子粒,被一杖打到了一九五九年,成了刚结婚的上门女婿——柳笙。柳嬷嬷一睁眼,身上多了二两肉;柳嬷嬷一起身,多了个娇弱软萌的小媳妇;柳嬷嬷一出门,多了长得像黑熊似的老丈人,泼辣嗓门大的丈母娘;柳嬷嬷一下地,多了双堪称极品的亲爹妈,旁边还跟着群虎视眈眈的亲兄弟姐妹柳嬷嬷扯扯嘴角:这是老天爷想让他(她)换个地方受罪?
  • 作者:六月清竹
    入v公告:【本文于5月3号入v,0点会有万字掉落~】仅一次见面,覃舒沅便被迫嫁给了贺妄衍。没有抱怨,没有抵抗,覃舒沅平静的接受了这场没有感情的商业联姻。两人从见面到结婚仅用了一个星期,且在婚礼现场,覃舒沅没有露出一丝笑容,导致第二天的娱乐头条都以为是覃家是去给贺家奔丧。覃家和贺家联姻绝对算得上是强强联合,但这一对新人非但彼此相看两厌,甚至还有外界调侃这一对简直是现实版的美女与野兽。贺妄衍一米九的大高个,因为酷爱户外运动,所以皮肤被晒得黝黑。一身健硕的肌肉,配上他冷冽淡漠的眼神,看起来十分不好惹。而覃舒沅无论是从身高还是样貌而言,都与贺妄衍恰恰相反。她像是雪山高顶的一朵白玫瑰,肤如凝脂,秀发如墨,清冷骄矜,声音像是四月拂过江南水面上的春风,温婉清甜。她身形瘦弱,像是经不起什么大风。贺妄衍在第一眼看到她时,还曾扬言要是覃舒沅不听话,他就单手把她拎出家门。——婚后的生活还算和谐,两人即使暗地不和,但在双方长辈面前还是演足了戏。一日回门,覃舒沅身着一条高叉长裙,踩着一双细高跟,从头发丝精致到脚后跟的模样,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玫瑰花香。贺妄衍鲜少见她这副模样,双眸微眯,只觉惊艳。两人像是一对恩爱无比的夫妻,贺妄衍搂着她的腰,甜甜的相视一笑。长辈们都满意地看着这对夫妻,暗暗在内心感慨,这段婚姻真是天赐良缘啊。可殊不知在刚出门的拐角处,覃舒沅便一把推开了贺妄衍的手,她皱着眉,好看的脸庞出现了一丝不悦:贺妄衍,你混蛋。你就不能轻点吗?我腰都被你掐红了!但这确实不是贺妄衍故意的,只因她腰实在太细,贺妄衍只是稍稍用力,就能把她整个人禁锢在怀里。但此刻贺妄衍却是扬唇轻笑,带着一丝挑逗的意味说道:呦,兔子急了还会骂人?覃舒沅不满一瞪,一把抓起他的手奋力一咬,牙齿狠狠地咬在肉上。她抬眸看向贺妄衍,眼神带着得意,口齿不清地说道:我不仅会骂人,我还会咬人呢!贺妄衍感到手臂传来一阵疼痛,但他却没有推开也没有挣扎,只是默默地垂眸看着覃舒沅在撒气。——一次晚宴,覃舒沅清冷高贵的气质,在一出场便引得无数宾客伫立转身,都想一睹这姣美容颜。但奈何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贺妄衍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气息,更是径直走向覃舒沅,宣誓主权般地把她搂入怀中。在场的人无一个敢上前。一个角落,外边的宾客依旧聊得火热,但在里边的覃舒沅此刻却是被双手禁锢住压在墙上,接受着男人肆意的吻。好不容易等到男人满意后,松开双手,她才得以片刻喘/息。红晕爬上脸颊,她怒瞪眼前的男人,低声呵道:贺妄衍,你干什么!你当时不还说要单手把我拎出家门的嘛,这会算是怎么回事!贺妄衍依旧不恼,只是单手搂腰将她拉至怀中,薄唇微启,沉声道:这会不舍得了。娇矜清冷画家X温柔高大法医高亮:先婚后爱男主的肌肉不是很夸张的那种s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接档预收《肆意暗吻》温今禾第一次见季时安是在一个烈日当头的午后,少年穿着白衣在球场打着篮球,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宛如在发光。待中场休息的时候,温今禾手拿一瓶矿泉水,小跑到了季时安面前,柔声说道:这个给你。季时安仅是冷冷的瞥了一眼,直接从她身旁走过,并没有接她手上这瓶水。可温今禾并没有被少年的冷漠所打败,毕竟医学系校草这个名头她可是馋了很久,内心暗搓搓的下定决心,不管季时安有多冷漠,她都一定要把他追到手。从那日起,不管是下雨还是艳阳,温今禾都准时准点来给他送水,尽管每次见到的都是季时安的那副臭脸,但她还是义无反顾的坚持自我。终于在温今禾的第五十五次坚持送水的努力下,季时安答应了和温今禾在一起。清冷高贵、众心捧月的季时安和肤白貌美清纯可人的温今禾倒也成了校园里的一段佳话,原本大家都以为两人的感情稳定到可以一起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温今禾却突然不告而别。没有人知道原因,只知道从那天起,季时安每天在一楼道间站着,掐断的烟头堆落了一地。——后来有一日在酒吧重逢,温今禾看到季时安的第一眼便想逃走,但男人却只是淡淡的瞥了她一眼,像是从未认识过那般。温今禾低着头,从他身旁经过,再也没了当年那初见他时的朝气,有的只是藏在心底的落寞。就这样,当作彼此都不认识,也好。但后来的一连几天,季时安都在酒吧,烈酒一杯杯的下肚,喝得宁酊大醉。身边的好友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便拨通了温今禾的电话。温今禾第一时间赶到了酒吧,抓住他的胳膊,小声劝道:你不要再喝了。可季时安却突然抬头,单手掐住了温今禾的脸,眼尾泛红:温今禾,你在玩我?温今禾抬眸看着他的模样愣了一下,但还是缓缓摇了摇头。下一秒,季时安无力的瘫在了温今禾的脖颈,嘴里不停的喃喃道:今禾,不要离开我。清冷矜贵男医生X朝气治愈少女破镜重圆
  • 作者:一念相执
    正文完结本文文案小九十五那年,戏班来了个学戏的少年,面容昳丽清绝,可惜生了副冷漠孤高的性子,像只歇在梧桐尖尖上的小凤凰。可是小九喜欢他,即便他把她心爱的手帕当做擦桌布,即便他把她亲手做的糕点喂了狗。小九还是喜欢他。少年嗓子好,学得快,成了台柱子后却被蛮横的达官贵人缠上,小九不管不顾去拦,换来一顿毒打,她在门口守了一夜,红着眼对回来的少年说:别怕,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你。那天,少年的眼里第一次有了她的影子。转眼,硝烟四起,山河破碎,传闻敌国王爷率数万万铁骑长驱直入。而此时,小九呆呆的看着眼前华丽的床幔,明净的院落,听到一声王爷,转头,被少年的笑容晃花了眼——不是说,不管怎样你都会要我吗?-----------------------敌国已经腐朽不堪,君臣不朝,只喜玩乐,戏院青楼鳞次栉比。苏执为了国家委身在戏院里,本想以此来掩盖身份,实施计划,好为之后的颠覆做好准备。却不想在计划之外,有一个女子闯进了他的生活。她的名字叫小九,小九长得很漂亮,娇弱柔美,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水润润的看着自己,撩人却不自知。苏执按下自己内心的冲动,克制自己的感情。直到敌国大破,他终于能用自己的身份靠近小九。他发誓,再也不让她离开自己半步。————————————预收:《把冷面男主养成了小狼狗》文案:岑星澜不是一个合格的影卫,因为她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已经连续三天做梦梦到自己的主子——皓月山庄的庄主,江湖上人称冷面阎王的顾原辰。岑星澜知道自己动了心,也坏了影卫的规矩,好在她不过是单相思,有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自认为没有被顾原辰发现。直到一次意外,顾原辰中了圈套,受了重伤,可伤好之后顾原辰的神智退步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虽然冷面阎王少年时期也不是善茬,可那一双带着少年特有的倔强和警惕的眸子让岑星澜于心不忍。于是岑星澜作为唯一知道真相的影卫,成为了少年唯一的稻草。在外少年努力维持着冷面阎王的霸气,在内无措的少年慢慢依赖上那个总是看上去疏离的影卫。等顾原辰清醒过来,却发现一旦有人走进了心里,就再也走不出来了。————————食用指南:1、逻辑为剧情服务,慢热,架空,男主为了大业,一开始没有表露心思,并不是女主上赶着。2、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大家都是人善心美的小姐姐,若是不喜欢可以弃文,勿喷。
  • 作者:寄秋
    真是“天理不容”!PUB的当家台柱,一登台拉开嗓轻易迷昏在场男男女女,但她有个见不得人的秘密──“亚洲不老天后夏小姐”是她的……妈!  为免幼时像显微镜下的细菌备受关注,她大喊自主、自立、自由,万万岁,偏偏有人受不了女儿冷落,进而设计她当同性情人制造绯闻,不依的她气得当场抓过身边的男人热吻,证明自己的清白。  谁知,乱抓抓到吸血鬼,这和她熟悉的披萨小弟一模样的西装男,竟要她赔偿失约损失一亿元,否则他还缺女朋友就请她递补,先生你趴着想咧,我可是傲然不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