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

色·戒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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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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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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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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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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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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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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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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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这里:3.8-3.11的更新时间以作话为准,3.12开始恢复每晚19:00。我们相爱是命运,离别也是。祈愿少女x听障少年(乐观少女x悲观少年)夏桢有一本心愿便签,上面写满了她想做的事:1.去镜岛许愿2.看日照金山3.拍一百张好看的照片4.谈一场恋爱……后来,她把第四点改成了:哄好羌问,求得原谅。虽然很难,但她成功了。他们一起偷溜去夜市喝酒,去野象谷拍照,给小朋友们做竹蜻蜓,还如愿去了镜岛。他们在夏夜的烟花下热吻,谁知道离开镜岛那天,她却说:羌问,回去以后把这里的一切都忘了吧。羌问黑着脸:我到死都忘不了,夏桢,你忘的了你牛逼。*be/一段有时限的爱情*排雷会涉及剧透,所以正文完结之前不排雷,考虑清楚再入坑哦*文中设定的(镜岛)和(熹花节)皆为杜撰。熹花节是镜岛的传统节日,人人都说在熹花节上许愿一定会实现。文案更新于2022.11.21+已截图
  • 作者:个体
    【段评开咯啵】龙野转生成了一头西方黑色巨龙,等级9999可以横着走的那种,遗憾的是契约了一个人类。若她是那走狗屎运契约了世界最强龙的人类的话,那她做梦都可能会笑醒。毕竟有最强保驾护航的话,人生她躺赢就行了。可惜,她才是那最强龙,本可以逍遥自在的她,现在不得不带着拖油瓶过日子。拖油瓶三个月大,需要她小心翼翼喂养,换尿布,洗澡,穿衣服……好不容易养到五岁,她想撒手让孩子去见见外面的世界(坚决不承认想弃养)。无奈孩子走出洞穴不过五分钟,哭着闹着跑回来,说是摔了一跤,膝盖疼。行吧,养到不会摔跤再出去吧。十岁走出洞穴,没过多久回来说是被外面的大蜥蜴追着跑,打不过。行吧,养到能打过lv1000的大蜥蜴再出去吧。十五岁走出洞穴,没过多久回来说是舍不得龙母还想陪她几年。龙野沉默了漫长:别以为我没看出你废材咸鱼想躺的本质。金发金瞳俊秀少年无辜摸头:有吗?哈哈。少年十八岁成年,终于决定接触外面的世界。我会尽快回来的!闪闪发光的石头我也会替龙母收集的!龙野听到这句话勉强睁开眼:还要美男,各种款式都来一些。——两年过去,离家的孩子归来。五颜六色大大小小的宝石带回来一堆,可是男人一个没有。龙野左右看了看,确定自己没看漏:男人呢?龙奕身子一软,侧倒在地上,搔首弄姿:人家就不行吗?龙野无语凝噎,一爪子拍飞:滚。龙奕一瘸一拐爬回:龙母,其实男人我已经替你选好了。龙野:哦?龙奕:外面世界的男人都是凡夫俗子,配不上我家龙母。龙野:哦?龙奕:据说这个世界的创世神性别为男,美到窒息,我觉得他就不错。龙野换个爪子支撑脑袋,换了个调调:哦——?龙奕:但创世神的力量被魔王偷走,现在被关在魔王城,所以……龙野觑了龙奕一眼,小崽子敢和她玩心眼了?所有的铺垫不就是想让她出手灭魔王,救出创世神吗?哼,不去。打打杀杀多没意思。龙奕看出龙野想法,立马拿出一个小玩意,弄出个魔力显示屏,显示屏中是一名只是露出侧脸就让人移不开眼有着绝世盛颜的美男子。龙野扭了扭脖子,战意昂然:走!带上最好的剑,骑上最快的马!马不停蹄救王子去!——组队去冒险,小组队员都知道他们的小伙伴龙奕有一绝美又暴躁的母亲,母亲指东他不敢往西,母亲叫他闭嘴他不敢呼吸。她等级低微却处处挑剔,样样需要人照顾,实在不像是能生出龙奕这般温润有礼十项全能的完美孩子的人。队员们替龙奕不满,哪怕龙野长得再好看也纷纷对她甩脸色,可惜龙野眼睛长在头顶上,根本看不见。对于她的高傲,队员们更讨厌了。某天,小队成员面临生死存亡危机,在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活不下去与队友说告别之话时,那个懒散又不上进的女人突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头威风凛然的黑色巨龙,两下就将危机解除,他们这才明白为什么龙奕对她言听计从。因为根本打不过啊打不过。龙奕,你龙母是龙,你也是吗?不是,我是捡的。诶——!既然如此,那你愿意多个龙父吗?这我做不了主,不过你应该没机会,龙母喜欢好看的。我可是公认的帝国第三美男子!有神明美吗?……这话他不爱听。阅读须知:1、有伏笔。2、女主有系统。3、女主会骂脏话,十分暴躁。4、女主非善龙,做事凭利益及喜好。
  • 作者:道格拉斯·亚当斯
    地球被毁灭了,因为要在它所在的地方修建一条超空间快速通道。主人公阿瑟·邓特活下来了,因为他有一位名叫福特·普里弗克特的朋友。这位朋友表面上是个找不着工作的演员,其实是个外星人,是名著《银河系漫游指南》派赴地球的研究员。两人开始了一场穿越银河的冒险,能够帮助他们的只有《银河系漫游指南》一书中所包括的无限智慧。旅途中,他们遇上了一批非常有趣的同伴,计有:赞福德·毕博布鲁克斯:长着两个头、三条胳膊的银河大盗,他的另一个身份是银河帝国总统。崔莉恩:赞福德的同伙,除阿瑟·邓特之外惟一一个幸存下来的地球人。事实上,阿瑟从前认识崔莉恩,而且曾经试图勾搭人家,可惜没有成功。马文:天才机器人,疑心病极其重,极其沮丧,极其唠叨。这些人物结成一个小团队,他们将揭开一个骇人听闻的大秘密……不过,记住《银河系漫游指南》封面上用大而友善的字母写下的忠告吧:不要恐慌。
  • 作者:三寸小蘑菇
    王晋穿越斗罗大陆,激活辅助系统,只要完成各种任务,就能获得惊人奖励。究级武魂混沌神柳,吞天噬地,万物都是我的养料,强攻、强控、强防御、超强生命力,亿万柳枝一出,谁与争锋!唐三的蓝银皇缩在体内,瑟瑟发抖。他是比比东的恩人,是千仞雪崇拜的大哥哥,是银龙王疯狂追寻的希望……从拯救比比东开始横扫斗罗,锤唐三,锤小刚,锤沐白,锤神界……专治一切不服。王晋表示:无敌,有那么难吗?(开头有些慢热,后面会很精彩,欢迎支持)
  • 作者:彼得·梅尔
    举世无双的画作,奢靡繁复的生活格调,时尚俏达的绝色佳人,美酒、珍饲馐、鲜活的情事……这场优雅的阴谋里,谁将是最后的赢家,追踪塞尚的迷雾后,是否隐匿着普罗旺斯的奢华,或许,你只需一杯波特红酒,几勺香醇的鱼子酱,对着塞尚的名画,和着阳光一起服下,就能做个时光的盗贼,共赴这场曼妙华丽的声色之旅……
  • 作者:无辄
    『小刀?+微糖+轻松诙谐』主角吴烨刚毕业找到工作就意外降临到提瓦特大陆。一次偶然,他成了钟离的钱包。要不先不给,拖一会儿。吴烨忽然想当老赖,然后这个想法刚浮现出来,他隐约听见一道声音。天动万象。吴烨抬头一看,整个人像被石化一样,瞠目结舌,一个巨大的星岩正从天而降,到底有多大呢,如果说游戏里钟离的天星释放出来只能砸一个小屋子,那么这个眼前的星岩砸下来可以碾平半个璃月港!吴烨轻呼一口气,认命般说出两个字,我给。......为此,他决定写书致富,给钟离结清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