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访边城

重访边城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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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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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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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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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狐狸不简单,有着严重的种族识别障碍,每当提起自己的种族时就会习惯性炸毛,还有一个万年不变的腹黑主人,人称东方的死神。 某日当这个狐狸的主人因一时兴起而开始翘家之旅。 而当这一人一狐踏入了动漫世界前往各位远房亲戚家之时,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所有人的直接进化成了咆哮体,情况好点的属于嘴角一直抽搐状态。 ------------------------------------------------------------------------------------------ 主角一腹黑一抽风,偶有小白乱入忽略就好,情节需要嘛。 涉及世界:夏目友人帐、火影、银魂、海贼王(顺序不一定于猎人和死神虽然有剧情但是可能不多) 想看苏大小姐的还是点红叉叉吧,某淆只喜欢写伪的。 想看小白的也点红叉叉吧,那都不叫小白叫抽风,万一被囧到某淆概不负责。 想看NP的!!!!望天。。。。应该木有吧,主角是1V1的,不过有其他衍生CP。 不要指望会有逻辑这种东西,作者的小说中基本不会存在,这只是一篇纯纯的抽风文,有着这对主仆间特有温馨与搞笑,或许不经意间会有淡淡的悲哀流出,但是某淆认为,有喜有悲才是人生。 ------------------------------------------------------------------------------------------ 这货想写现耽了,远目 不知道有木有想看面瘫警察和炸毛小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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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穿成极品婆婆但咸鱼躺平[七零]》-本文文案如下-重来一世,许家慧不想再过得像地里的老黄牛那样累了。上一世,由于生活所迫,她和丈夫宁启18岁就从深城跑到对岸香江打工。为了能在香江买上一套属于自家的鸽子房,她和宁启一年365天忙得像个不停旋转的陀螺。拼搏努力多年,等到终于实现买房的梦想后,他们夫妻俩却都累出了一身病,宁启甚至都没能活过六十岁。所以意识到自己重生回80黄金年代,许家慧简直要乐傻了。此时,她已经在香江打工5年。想到老家深城未来那近乎奇迹般的火热发展,许家慧果断收拾包袱,带上丈夫和辛苦打工攒下的存款,从香江返回深城老家。回到深城,许家慧直接开启购物狂模式。买地、买楼、买商铺……更让她激动的是,她前脚捡漏买房,后脚居然就收到了拆迁赔偿通知。许家慧美滋滋:原来天上真的会掉馅饼,而且这馅饼居然还这么香!!起初,看到许家慧带着丈夫返回深城老家,村里人都非常不解。有村民甚至还嘲笑说:这夫妻俩铁定是脑子进水了!鸟都知道得往高枝飞,他们夫妻放着遍地黄金的香江不待,居然跑回深城老家来?!许家慧的极品渣爹更是扬言威胁许家慧,让她赶紧滚回香江去,不然就和她断绝父女关系。许家慧当场高兴大笑:竟还有这么好的事?择日不如撞日,干脆从今天起,咱们就一刀两断!自打当年狗屎渣爹想把许家慧卖给弱智儿做老婆后,许家慧就一直想跟他划清界限了。后来,看到许家慧收租收到手软,甚至还成了深城赫赫有名的餐饮女王,村里人傻眼了。讥讽过许家慧的村民:……原来蠢货竟是我自己?!而许家慧的渣爹更是悔得肠子都青了,费尽心机想要恳求许家慧原谅他,但却都始终无果。首届女性创业者论坛在京市召开时,许家慧作为国内第一位女亿万富翁,应邀上台演讲。她演讲中那一句事业是女人最好的保养品,直接让全场嘉宾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预收《穿成极品婆婆但咸鱼躺平》,球收藏在末世死去后,许桂芝穿成了一本双女主乡村年代文中的反派恶婆婆。文中的两个女主,分别是她的大儿媳和小儿媳。小说剧情中,原身多年媳妇熬成婆,便想要逞婆婆威风。然而她却并不知道,她的两个儿媳其实都非常人可比。她的大儿媳原本是古代王府里的掌勺厨娘,却一不小心穿到了70年代。身为女主之一的她,不仅拥有满级厨艺,最关键的是还点满了幸运值,出门不是捡到宝,就是遇到贵人,运气好到像是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的亲闺女。而小儿媳看似是平平无奇的知青,实则却是从现代穿过来的职场卷王。同样作为女主的她,在现代连管理上万人的上市公司都不成问题,到了70年代自然更是混得风生水起。两个儿媳妇都是能耐人,原身想拿她们当软包子捏,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明明每回作妖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原身却总不死心,她在家里可着劲的当搅事精,最终竟还活生生把自己气成了乳腺癌。从末世穿来的许桂芝:有两个儿媳妇可以当大腿抱,直接咸鱼躺平不好吗?当啥搅屎棍,我又不是脑子有毛病!两个儿媳妇刚嫁过来,原身的塑料邻居就挑拨:这儿子都是娶了媳妇忘了娘!许桂芝你可得让你那俩儿媳妇见识下你这当婆婆的厉害,省得她们骑到你头上去!许桂芝:没错!没错!我现在就回去主持分家,把他们都分出去!塑料邻居:??!咋回事,她不是这意思啊!而且,哪有小媳妇一嫁进来,就能分家过自己小日子的美事?!得知许桂芝的大儿媳竟成了镇上国营饭店的大厨,村里的闲汉眼红了:这国营饭店人来人往,女人哪能做这种抛头露脸的差事!许桂芝,我劝你还是赶紧把你大儿媳妇拉回家去吧,别搁外面丢人了!丧了良心的白眼狼!你一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连自己都养不活,可是全靠你老娘在外面抛头露脸得种地养你!你要是觉得女人不能出门,你倒是先让你老娘回家养老啊!全靠啃老过日子的闲汉,直接就被许桂芝骂得哑口无声。高考恢复,许桂芝的知青小儿媳考中了国内最顶尖的大学,村里落榜的男知青暗戳戳劝许桂芝把她家知青小儿媳的录取通知书撕毁了,说这样就能防止知青小儿媳跑了。许桂芝:可是,我小儿媳说要带我们全家一起去京市读书。她连房子都已经在那边买好了,说是个四合院呢!你是京市来的,你说京市的四合院有我们家的院子大吗,我有点担心这四合院不够宽敞,到时候都没法种菜养鸡。听到许桂芝这凡尔赛的话,落榜男知青活生生被气晕了过去。预收《愚孝男他听到全家心声后[七零]》宋华杨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实人。他一直以为自己孝顺父母,敬爱兄嫂是理所应当的,可某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可以听到全家的心声了。村里摊派挖沟渠任务,往年都是宋华杨代表宋家去。宋老娘今年依然想喊宋华杨去,结果宋华杨却听到她在心中说:反正宋华杨不是我亲生的,那他就该像老黄牛一样被我奴役!宋华杨:??!听到心声后的宋华杨觉醒了,并且表示去他大爷的老黄牛!以后休想占到老子一分便宜!侄子高中毕业,想在城里买个工作但钱不够,于是跑来找宋华杨这个小叔借钱,但宋华杨听到他的心声:反正你连个儿子都没,以后财产迟早都是我的,现在借我些钱怎么了!宋华杨乐呵呵,要钱买工作是吧,没问题,不过呢,这钱既然是我出的,那这工作归我女儿也是理所应当吧?宋华杨的转变,引来了村里人的热议。有多管闲事的人指责宋华杨对爹娘不孝,是丧了良心的白眼狼。宋华杨:什么,原来不是你儿媳妇不能生,而是你儿子那玩意坏了!村民们震惊脸:哦!!!多管闲事的那人瞬间没心思再指责宋华杨,因为他家儿媳妇直接跑回娘家去了,说要休夫!听到心声后的宋华杨,发现自己所在的村子真是深藏不露,有和寡妇勾搭在一起的已婚之夫,也有一脚踏两船,既偷偷和女知青在一起,又和村里姑娘谈婚论嫁的渣男,甚至还有想活生生饿死老娘的狠人。宋华杨看不惯这些人渣,于是偷偷戳爆他们的真面目。村里人:妈耶,咱村这瓜,还真是一瓜比一瓜炸裂!宋小满重生回70年代后,最大的愿望,就是带着母亲吃香喝辣,顺便让她踹掉宋华杨那个愚孝爹。然而,她渐渐发现自己的生活,似乎有点不对劲。宋小满本以为,至少在她爷奶死之前,分家是不可能的事情。然而,她爹却突然提出了分家,甚至还从她那偏心眼的爷奶手中撕下了大半家产。而且,她刚高中毕业,正发愁该怎么找一份城里工作时,她爹就突然宣布,让她明天直接去城里待遇最好的食品厂报道。宋小满:咋回事,我还没开始努力呢,怎么一切问题就都已经解决了!这不符合我重生者的设定呀!而且,我这傻瓜爹,似乎好像也还行的样子,对我娘也是百依百顺,属实是村里头号好男人了,要不就不劝我娘离婚了吧。听到心声的宋华杨,偷偷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妈耶,不容易呀,女儿可算是打消劝她娘离婚的想法了。-阅读小提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创业致富,青梅竹马夫妻文案和梗均已截图:2023.11.12,文案会根据灵感调整细节反派男女老少皆有,谢绝扣帽谢绝空口鉴抄,支持直接做盘举报给晋江平行时空,设定围绕剧情展开
  • 作者:阿帕奇
    神棍下山,美女投怀。身负神秘天相术,秦宁来到了这美女如云的花花世界,闲来调戏清纯妹子,逗弄妩媚少妇,顺便看看相,赚钱,偶尔逆天改运。而这一切,从合租始
  • 作者:大荷月
    明霞生活在繁华都市,也算是一位事业有成,自由潇洒的现代女性。 但一眨眼一闭眼的功夫,就成了偏僻山村里,怀孕六次,生了五胎,却被婆家赶出门的可怜童养媳。 住在废弃的漏风破屋,吃着稀薄的地瓜糊糊,身边跟着三个被婆婆家骂成赔钱货的女儿,还有两个小女儿刚出生就被前婆婆送到不知何处。 不想嫁给老光棍,不想卖女儿,她这天差地别的日子,要怎么过? 就算能跨越六十年的时空,在网络上淘宝,但六十年的物价差异,也足够让她头疼的。 ********* 避雷指南: 1.架空世界,并不完全是现实世界的六十年代,有许多植物,动物和风俗这一世界的特点。 2.主线种田养娃,节奏稍慢。 3.感情线薄弱,基本等于无。 上架时间:1月23日
  • 作者:例子栗
    【本文将于11月19日周日倒v,倒v章节从第22章开始,看过的小可爱们请勿重复购买哦。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哒~】天生神力的少女杀手外表凌厉实则慈悲的男菩萨天地动荡,邪祟作乱。大梁国星官夜观天象,发觉荒境竟有圣人出世……从此,帝皇日日殚精竭虑。不久以后,元裳在内的刺杀小分队整装出发,赐名屠魔者。元裳是帝皇手里的刀,收到的命令是非我族类,格杀勿论。*人人都道山神大人是天地间幻化出的神,是掌管生杀予夺的王,是只闻其名不见其身的圣人。直到有一天,英明神武的山神遇到了出世以来的第一个劫。面对元裳,他杀也杀不得,赶也赶不走,于是只好苦口婆心道:善恶在心,不在种族。你有什么心结,都可以讲出来。元裳一脸坦荡:你说的道理我都懂。可我此番不是为了除魔卫道,我只想让我师父升官发财。少年大喜:那我今日便封你师父为新山神。元裳:那你们这里有酒肆、青楼和赌坊么?少年哪听得这些,一言不合又双手合十道:我能渡他们,自然也渡得了你……油盐不进的瓷娃娃捉妖师和力求世界和平的山神相爱相杀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