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地之恋

赤地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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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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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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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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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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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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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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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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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知遥实习的公司楼下开了一家名叫La vie的咖啡店,店长颜值驰名整个CBD 陈逸绅是La vie的著名高岭之花,厌世脸一摆,眼皮一搭 直到被沈知遥撞见他在后厨偷吃小熊饼干 沈知遥:? 陈逸绅:? - 公司从未露面的合伙人终于出现,就找那个还没转正的小实习生喝茶:还觉得我咖啡厅的LOGO丑吗? 那个沈知遥迟疑着搓搓手。 坐在办公桌后的陈逸绅闻言,修长的手指弹了弹她的转正申请。 我前两年买的市郊房子,因为要建地铁又拆迁了。 沈知遥咽了一下口水,索性心一横,决定从心表达。 所以丑。 #我想给你拉花拉一只哈士奇# #我真的好悲伤,佩奇怎么天天放肖邦# #我不是一个保安,但我也爱吃小熊饼干# 没有理想在小广告公司燃烧生命的拆二代X平平无奇在店里刷盘子的电商投资人 受尽甲方折磨的设计实习生 X 偷吃小熊饼干的闷骚老冰箱 */话多沙雕无厘头小短甜,当个相声看吧:-)/* 【预收文戳作者专栏可见:《无人区雪松》】 破镜重圆&先婚后爱 法援律师x唯利商人 【预收沙雕文:《坠落行星》】 叶栀第一次遇见谭沥竹,是在椹大附属医院中医针灸科,他是专家教授的爱徒 他拿着两个罐,面无表情:趴着。 啊?叶栀一愣,我是耳朵不舒服,要扎后背? 说着,一个罐就扣上来。 拔火罐。 哦。 - 后来,叶栀好奇谭沥竹对她的第一印象 他认真思索片刻:后背平整,适合拔罐。 「未来老中医的中医医学生*每天作死的建筑绘图狗」
  • 作者:渚舟
    海底的龙族公主青宸,终于混成玄洲仙宗的新晋弟子,刚进门就碰到了故人。掌门云渊,高洁如玉,清雅出尘。她曾经得罪过。两百年前,她乔装上岸,结识了玄洲弟子云渊。他天生体带淡香,能净化污浊。任务途中,他们中毒被困,差点失去神智。她还把他按在树上,逼他唤自己为青青……一夜后她恢复清醒,尴尬得落荒而逃。两百年后,异象重现,直指玄洲。青宸再次乔装调查,却见掌门竟是当年得罪的云渊。有人说他清正严明广受爱戴,短短时间就坐到掌门之位。有人说他冷心无情,为了上位不择手段。青宸承认过去一瞬间对他有点动心,但现在只想赶快了结,立马离开。谁知随身法器不翼而飞。若无它净化污浊,她会起疹掉鳞,又疼又痒。青宸想起云渊身上的香气。几度纠结,她还是趁他熟睡,偷偷剪下一簇他的头发,藏在香囊里将就。没想到宗门比试,香囊被划破,发丝掉落,散发出熟悉的幽香。她竟然偷藏掌门头发!掌门从不近女色。以前有人纠缠,直接逐出宗门。顶着窃窃私语,青宸眉头一皱,顺口反问:喜欢掌门犯法吗?这次,掌门虽道:不可胡说。耳根却悄然泛红。青宸没想到,掌门逗起来还挺有意思。重重危难后,她以为他们已是生死之交。一朝突变,她做回睥睨疆场的龙族公主,他却成了龙族死敌。她执刃抵住他脖颈,云渊却哑声唤道:青青。她曾经的逢场作戏,他都心知肚明,却终究无法克制对她动情。她如今的冷漠相对,已将他逼得疯狂。浓郁香气将青宸包裹,勾得心弦一痒。她刚知道,他的香气来自一种特殊肌骨。动情愈深,香味愈浓。香气撩心,最是蛊惑。龙公主撩了高冷掌门后,却发现他是个黑心莲他身不由己拼命克制,只能折磨自己。以为把感情瞒得很好,却早已被香骨出卖。作者土狗,纯粹放飞癖好,大量剧情见缝熬糖,恩怨拉扯狗血庸俗,he龙族叛逆公主x高冷禁欲掌门======预收《南泽有朱雀》,求收藏么么======天下第一秘境织造师景练,自小天纵奇才,独创秘境织造术,公认是仙门正道之光。虽然倾慕者无数,她却无动于衷,并放话:抓住魔头之前,不结道侣。大魔头朱炤,身为朱雀后裔,却屡屡与她作对,纵容妖兽肆掠,几番逃脱追捕,是南泽最大的祸患,全体仙门的公敌。景练誓要亲手将其铲除。这次她深入魔头藏身的沼嶂妖地布设陷阱。不料同门失误,她落到大魔头手里。她终于近距离见到朱炤。凤眸粲然,容色妖异,红衣绚烂。可惜嘴贱。见面第一句,他似笑非笑地问:听说仙君立誓,见到我才结道侣,莫非对我心有所属?景练冷冷道:在我眼里,你还不如一只土鹌鹑。朱炤嗤笑,下令将她带回。景练住进最豪华的宫殿,见到眼花缭乱的灵宝,周围是阵仗骇人的护卫。众妖明白,妖王定然在向仙门炫耀实力。多日后,朱炤堵住景练:你认输吗?她淡然回应:鸟类遇敌皆虚张声势,不足为惧。朱炤恼火而去。其实,景练故意身陷沼嶂,除了寻机擒贼,还有一个心愿,找到小时抓的一只土鹌鹑。那时她被师门轻视,说她自创的织造术一文不值。她想证明他们都错了!那只鹌鹑左右扑腾想逃回沼嶂,跟她天天吵架,却从没嘲笑她看来无用的努力。某天,土鹌鹑变成一个漂亮少年,忽然就不见了,只留下一张字条:别信你那目光短浅的师父,待你成为天下第一织造师,我再来败你。景练就想再见他一面,让他看看现在的自己,看看究竟谁败谁。可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到土鹌鹑的下落。直到某日朱炤醉酒,景练寻机刺杀。眼见魔头必死无疑,他却翻身将她按在榻上,醉眼朦胧脱口问道:圣兽朱雀在你眼里,就是只土鹌鹑?冷面正直女仙君x傲娇腹黑大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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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的污染精灵频频冲击人类最后的防线——高墙;神话复苏,古老的神兽重现;在人类承受噩梦般的灾厄时,在高墙内部分裂,人们纸醉金迷,陶醉于和平的假象时……江北却凭着副本世界(原著世界)获取他人不敢想的资源,飞速成长。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发现了自己的异常。当繁星完全归位时,他能给世界带来怎样的变化?PS: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精灵宝可梦同人。本书旅行+都市,主角穿越者但失去记忆,与一只神兽有关,牵扯后续的神话复苏旅行部分为副本世界,即原著世界都市部分将灵异复苏与废土结合。非写实风格,不会完全按游戏的设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