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最新更新五详红楼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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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9月8日从24章倒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24章到61章看过的宝子们不要订阅重复了哦!】下本开《在逃王妃》《招惹偏执质子后》,求收藏!!!本文文案:上京城最尊贵的景阳公主,娇软纯真,爱上梦中出尘脱俗、谪仙降世般的少年将军。她遍寻满朝文武百官,终于寻得他是新科状元郎杨清。但他并不比爱她。他被人算计与她同榻而眠,毁了她的清誉,她原谅他无心之过;他于危难之际舍她求生,她原谅他顾全大局。但这些仍未让她走进杨清的心里,而杨清迫于皇威,还是娶了她。两人婚后相敬如宾,日子过得越来越甜蜜,直到他的白月光出现,景阳才意识到这段感情并不纯粹,恰逢边国求娶公主,她心灰意冷,留下和离书,自请和亲。-杨清身为逆臣之子,一心入仕翻案,可在入仕前夕遭人算计,宿在近年风光无两的景阳公主身旁。他明知自己不是她心里的杨将军,却还是动了情,直到公主留下和离书,逃了。彼时,杨清远在千里之外抗敌,闻讯后,他身批战甲,杀红了眼,从三千敌军中夺回他的小公主:我甘愿当他的替身,难道还不够吗?阅读指南:1、男女主双洁,1v1,年龄差五岁,开篇女主15,禁欲系逆臣之子*娇软纯真公主2、伪?双替身,先婚后爱,追妻火葬场(男主没有白月光哦)3、全文架空。《在逃王妃》文案,求收藏!苏萦天真烂漫,性子憨憨,是太子太傅养在外面的私生女,清茶淡饭,却恬然自足。岁暮天寒,她自街头捡回一个穷困书生时闻璟,自此平淡的生活添了滋味,这样的日子一过便是五年,两人的感情水到渠成,就连一向眼高于顶的太傅也对这桩婚事称赞不绝。又是一数九寒天,叛军入城,时闻璟迟迟未归,苏萦忧心不已,遂出府寻他,不料撞见他屠杀百姓的血腥场面,一向尔雅温文、连鸡都不敢杀的时闻璟满身鲜血,杀红了眼,神色阴鸷,手法熟练狠毒。想想不久之后这个杀人如麻的人就是她的枕边人,苏萦彻底怕了。她请求父亲退婚,但父亲怯生生的说此人权势不一般,非他能得罪的起的。连太子太傅都得罪不起的人,苏萦不知谁还能帮得了她,一番思量之后,她将目光瞄准了太子,哪怕做个妾,让她能安安稳稳度过余生就好。太子对她情深一往,两人正温情蜜意时,功高望重的璟王出现了,太子起身作拜,恭敬道:皇叔!苏萦只闻其名未见其人,以为其须发皆白、半截身子入了土,不料一抬头,竟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书生模样。时闻璟食指抬起她的脸,神色不悦道:本王不过离开数月,你就另攀高枝了?1.男女主双洁。笨蛋美人*白切黑偏执皇叔2.全文架空,强取豪夺本文案写于2023.05.26
  • 作者:云中岳
    玄天绝剑祝天长倚仗武林七大剑客之一的响亮名头与江南浪荡枭雄江人杰南北呼应、狼狈为奸,妄想号令武林。为达目的,他们滥杀无辜、荼毒江湖,杀人手段之残忍,屠戮对象之广泛,令人发指。青年豪侠禹仲秋奉先师遗命,挟盖世神功下山除霸,以拯救武林。途中,邂逅相遇幸免于祝,江之难的美若天仙的二侠女“幻剑飞虹”李春萱“千幻夜叉”霍红姑及与禹仲秋抱同一目的的绝代女侠夏冰。英雄、美女志同道合、同仇敌忾,直捣巢穴。几经交手,祝、江不敌败逃,仓促间,无意留下庄庄武林疑案。为除恶务尽,禹仲秋偕三侠女不辞艰险,跟踪追击,终于歼灭了为祸武林的巨枭,并解开了许许多多为人不知的江湖隐秘。最后英雄侠女终缔结良缘。
  • 作者:栖遥
    【夏天见】1.蒋唱晚第一次见到沈衍舟,是升高二的那个暑假。接连气走了孟女士找来的十多个家教之后,她觉得自己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可以安稳地度过一个美满的暑假。——直到遇见了沈衍舟。少年年纪不大,普通的白衬衫穿得干净妥帖,长一副好看的皮囊,却如此油盐不进。装笨,装耳聋,装疯……蒋唱晚那些从小说里学到的歪门邪道全都不管用了。她说生病了,沈衍舟眼皮一掀,冷淡无波地让她多喝开水。她说听不见,沈衍舟面不改色,单手把她垫在书本下面的手机抽出来,划掉正在看的霸总小说,建议她可以做一下耳保健操。蒋唱晚豁出去了,说她天生脑子有问题,学不懂,沈衍舟无言地投来一眼,扯了扯嘴角,终于没说话。就在她以为胜利在望的时候,第二天,这人准时到达,手上拎了一大袋核桃,礼貌地递给孟女士。——话里话外都是让她多补脑,孟女士还直夸他修养好!……蒋唱晚吃瘪,每天学得面如土色,捧着手机在被窝里连夜搜索——家教老师软硬不吃怎么办?2.等到九月开学,手机变成了一周玩一次,搜索栏里的那行字却坚持不懈地挂在那里,变成了——同桌太冷面无情怎么办?怎样才能快速摆脱同桌面瘫毒舌是病吗觉得同桌有点帅应该怎么医治我喜欢上了我的死对头怎么办,在线等,急!【高中校园轻松小甜文。】古灵精怪元气少女x嘴硬心软Bking学神————下本《夏夜九点半》————梁月听搬到南城的那一天,雨刚停。逼仄小巷积了水,行李箱被她用力拽过,滑轮溅起一圈泥点,脏了墙根边那人的裤子。少年手肘一撑,漫不经心站起来,露出卫衣帽檐下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神情冷淡又不耐,沉声道:道歉。那是林照野跟她说的第一句话。-离开南城那天,少年卫衣兜帽拉到头顶,在火车站送她。草率的家庭再次分崩离析,两位中年人早已眼不见心不烦,站得很远。行李箱过坎坷的路面,震得手发麻,绿皮火车嘈杂的鸣笛声中,梁月听看见他似乎张了张嘴。如同她那句含糊不清的,唯一的一句哥一样。林照野的最后一句话,她没能听清。-几年后重逢。他站在人影憧憧,灯光晃眼的live台上,光是随手拨两下吉他,都能引来一阵尖叫与欢呼。然而隔着人山人海,他只望向她,瞳孔在黑夜里泛着光,下颌线明晰利落,低声重复。梁月听,你看看我吧。时隔多年,她终于听清,那天站在慌乱又仓皇的少年时代分割点上,他说的是——我永远都爱你。梁月听,我永远都爱你。*我的缪斯怎会缺少主题,你本身即是诗的意趣。你得知道,我永远在写你。/《莎士比亚十四行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