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最新更新五详红楼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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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已完结,番外进行中】 下本《美人总裁的家用御厨》 ---- 余小小是一只锦鲤小王子,因为族群的生存和繁衍任务,毅然决然游到海岸上寻找能和自己生小锦鲤的另一半。 结果第一天就被大鲨鱼咬断了尾巴,变成只会在水里扑腾的两脚兽。 一位善良的人类小哥哥救了他。 人类小哥哥有壮实的身体,结实的臂膀,泳姿英勇无匹,脸蛋举世无双,还有繁衍后代傲人的本钱! 余小小决定报(pu)恩(dao)! 后来,小锦鲤发现,人类小哥哥不是人 嘤嘤嘤,能温柔点嘛,我怕疼QAQ - 余琅是头小怪物,有尾巴、爪子和耳朵,命还不好 他以为自己会孤独终老 然而有条小人鱼在他一无所有之时义无反顾扑进他怀里,他必将用一生温柔爱护 ————放两本预收———— 《美人总裁的家用御厨》 温辞高中时是校花学霸 宋扬是校草校霸 听起来天生一对,结果宋扬表白时被拒绝了 温辞:读书,不谈恋爱,谢谢。 没多久,温辞在校外遭人欺负,被私立高中的秦陆小少爷救下,温辞开始芳心萌动,匿名给秦陆写表白信,被宋扬当场抓包 宋扬:呵呵 宋扬第二天就被学校开除了,开除原因是在校外打架 后来温辞成了秦陆的未婚妻,订婚6年,胃癌晚期,秦陆带着他的亲弟弟两人手拉手来重症病房探望他 巧的很,宋扬也在病院这楼层照顾病重母亲,冲过来就把秦陆揍了一顿 温辞到死才知道,原来高中自己被欺负时,救他的人不是秦陆,而是宋扬,宋扬是为他打架被学校退的学 秦陆直到温辞死才知道,温辞的弟弟,温瑜,只拿自己当金主而已 再后来,温辞重生了 秦陆也重生了 – 两人重生那天,是温辞与秦陆订婚2周年 秦陆在手机里催温辞赶紧到场,称要和他商量婚事 温辞扭头就去找宋扬 秦陆:??? #你有金丝雀?没关系,我有小狼狗# – 而此时此刻的小狼狗,早在高中退学那年,就成功被某初恋掰直了 宋扬:直男,谢谢。 温辞:??? 不久,某直男成了温总裁的御用厨子,御用保姆,御用司机,御用保镖,五险三金,月入10万! 宋扬:艹,他给的实在太多了orz #有钱可以为所欲为# 追夫总裁vs傲娇小狼狗vs追妻未婚夫 追夫游乐园vs追妻火葬场 《奶龙崽崽养崽日常》无cp 莫卡是一只敲厉害的黑龙崽崽! 他破壳的那一天,黑暗大峡谷里地动山摇,日月失色,所有的魔兽争相逃窜,风声咆哮 嗷呜——老子是这个峡谷里面的霸主! 噗咚——一只两脚兽被他的吼声震得从山谷上掉了下来 幼龙摆着尾巴、扑棱着龙翅,还不太会走,小企鹅式步伐凑到两脚兽面前,探头和少年冰蓝色的眸子对上 幼龙崽崽黑乌乌的眼睛里装满了同情 噢,这只可怜的两脚兽,浑身是伤,全身都骨折了,用湿漉漉的祈盼的眼神看着他,希望得到他的救助 幼龙伸出了他的爪爪,把少年拎起来,放进了自己的龙蛋 无敌是多么寂寞,黑暗大峡谷所有的魔兽都逃跑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崽,要听霸霸的话,懂吗? 很快,幼龙又捡到了第二只崽,第三只崽,第n只崽 怎么办,养不过来了,兔崽子们天天争风吃醋,烦,想把他们都吞了_ – 崽崽们的日常 太子崽崽:莫卡肯定是因为喜欢我,才救我,我也喜欢它,它长大了之后肯定超威风,想骑,它什么时候长大? 上将崽崽:以便于卑职能更好的保护太子殿下,龙崽长大后能让我骑吗? 魔法师崽崽:亲爱的太子殿下和上将,人类不可能御龙,这个神圣的任务请交给我来完成吧 除魔师崽崽:黑龙这种可怕的生物,不能骑着驯服,就只能斩于龙剑之下,它的命运取决于我 魔王崽崽:尔等都给老子退下,这是老子的龙蛋! 五只崽崽打了一架,黑暗大峡谷里地动山摇,日月失色,所有的魔兽争相逃窜,风声咆哮 ? 后知后觉弄清真相的超A奶龙,他,离家出走了 #我把你们当崽,你们却想骑我,不用来哄我,哄不好了,我要去找新的崽崽,你们进火葬场吧,吼——# #滑跪能把崽崽追回来吗?不,不是崽崽,是霸霸!#
  • 作者:一枝月
    【团宠+穿书+真假千金互宠+玄学+马甲+爽文】身为满级天师的慕枝穿书了,成了鸠占鹊巢,白莲恶毒的假千金。书中的白莲绿茶假千金仗着父母的宠爱陷害真千金,却每次被疯狂打脸,最后落的凄惨无比的下场。慕枝不是姐姐推的我,是我自己不小心滑倒的。她觉得自己还可以拯救一下!慕父枝枝才是我们养大的孩子,以后慕家的继承权都是她的。慕母我只有枝枝这一个女儿,我会补偿你的。大哥枝枝她是无辜的,希望你能谅解。弟弟别想欺负我姐!否则我不会放过你。慕枝心累,求求别作了,女主可是有无数个马甲的大佬,她拼命拉着作死的反派们,咋们乖一点。可是马甲大佬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慕眠乖妹妹,给姐姐弹个曲,你想要什么,姐姐都给你弄来男主妹妹,有没有兴趣为人类作出卓越贡献。就连隐世的冷二爷也为她疯狂枝枝,你让我等太久了!我将永远臣服于你。她只想咸鱼苟命,却没想到却成大佬们的团宠。
  • 作者:葡萄干颂
    【9.7日入V,入V当天三更!】【预收《青云直上》、《我只会盖楼(八零)》,点进作者专栏可见】21世纪的姜灵一朝穿越到八十年代港城豪门花瓶三小姐姜晓欣身上。她不仅即将面临与一位有私生子和无数绯闻花花大少的联姻,而且还钱包空空,八卦缠身,是报纸杂志提升销量的话题人物。面对父母的威逼利诱,其他兄弟姐妹的明嘲暗讽,还有各路偷拍尾随的记者,姜灵不为所动。姜灵靠自己挣到第一桶资金后,当机立断离开了港城,带着存款回到了那个充满机遇和发展的土地上,坐上了时代的列车。白手起家,姜灵从服装厂的小老板,到成立公司,再到跨国集团董事长,她一步一个脚印创造着属于自己的奇迹。从豪门花瓶到集团掌门人,有人说她野心勃勃,精明算计,有人说她是征服者,有人讨厌她,有人崇拜她,但不可置否的是她已成为了一个传奇。全球最具影响力50位商界女性福布斯全球富豪榜姜豪门中炸裂逆袭女王----------------------------预收《直上青云》(又名《我要开飞机》),点进作者专栏可见,求收藏啦~凌菲菲从小就是周围同龄人羡慕的女孩。父亲虽然被人称作暴发户,但是父亲对她满满都是宠爱,母亲更是远近闻名的漂亮音乐老师,家里还有个大哥保护她,二哥逗她。她也一直在爱意中长大,无忧无虑,不愁吃喝的长大后,她也按照家里人的期待走上了艺术的道路,成为了美术生。即便她平时学习不努力,自身美术天赋不高,导致高考失利,家里所有人没有任何表示过对她的失望和指责。凌菲菲这一路上都在幸福中长大,只是她有时候在想,为什么父母对大哥的要求这么高,对二哥的这么严格。直到后来,她在家里人的帮助下成为了一所小学的美术老师,她看到大哥继承家业,带领着家里的事业蒸蒸日上,她看到二哥高考保送,成为了律师,在红圈所里赫赫有名。凌菲菲带着内心的迷茫,懵懵懂懂地观察着世界。有一天,她在电脑上看到了一个问题,如果可以重来你想干什么?凌菲菲听着家门外大哥和二哥事业有成,各自带着同样优秀的女朋友回家时父母的赞美声,她咬下来嘴里的棒棒糖,望着窗外的天空,——我想上天,多自由。女主努力成为民航机长的故事---------------------------------------!!!对年代文感兴趣的小可爱,可以收藏一下《我只好盖楼(八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