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最新更新金锁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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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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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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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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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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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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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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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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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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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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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更中,谢谢大家支持正版~是原创不是衍生QAQ】视后谢付琳在颁奖仪式当天被陨石砸死,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仅重生到了6年前,还获得了一个超级英雄养成系统。为了活下去,她踏上了成为爱豆原地出道……啊不是,成为超英拯救世界的道路。-于是遭遇校暴而跳楼的黑客天才异者:只要有网络在的地方,没人是我的对手!被偷走了人生并谋杀的画师神笔:给真龙点睛,敢吗?学术成果被窃取的科研大佬机械姬:义体手术只需九镑十五便士哦……媒体记者们疯狂追逐着这些超英的身影,一张近照都能拍出天价。群众们自发组织应援团体,为超英们摇旗助威。各种隐蔽的组织们在暗处蠢蠢欲动,要与超英们一决高下。就在这时,一个号称是超英组织发言人的女人突然出现。她说:我们来自天穹,为了人类命运而战。谢付琳对着那些闪瞎人眼的灯光,微笑了一下。我是先知,是天穹的总顾问。兼超英马甲们的本体。当晚,#先知 天穹总顾问#爆上了热搜第一-小剧场:谢付琳:让我看看网民们都在关注什么,赚点威望值升个级~热搜:#狂刀无双恋情公开,最爱之人竟是她##818那些年天穹联盟好搭档们##一男子夜爬大厦高喊异者我爱你##医神或攻克癌症#谢付琳:6预警:架空现代背景的超英故事,群像文,请勿联想现实,超英马甲们有男有女,包括但不限于文案中的这些,出现顺序以实际为主,不掉马!剧情文,剧情文,剧情文!磕cp随意,腐向达咩,兄弟情战友情宿敌情请随意超英马甲有各种感情线,所以归为言情,有马甲间也有与其他人的,但总之是没有脖子以下关系,马甲本体无感情线请不要在他人文下提我,也不要在我文下提别人如有不适请迅速逃离,看小说最重要的是开心!下一本:《文学异能大乱斗》公元2170年,人类因飞速跃进而丢失了文明数据,失去了进化方向,陷入了长久迷乱期。星球意志为了摆正人类的前进方向,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挑选出来九位作家,让他们进行战斗决出未来文明的延续。苏雨晴,严肃文学领域最后的一位继承者,同时也是唯一一个活人,莫名其妙的成为了这九人之一。剩下八位分别是——纪实文学作家:说得很好,但我拒绝。赛博朋克作家:机械的心,是不会流泪的。反乌托邦作家:我爱这充满了龌龊与恶心的人类,因为那正是人类的本质。志怪小说作家;妖怪再可怕,可怕的过人心吗?物哀美学作家:毁灭才是永恒。小言文学作家:书写爱情并不等于我歌颂它。艺术歌剧作家:赞美太阳,将地上一切污秽烧光!苏雨晴:。你这让她怎么赢???【专栏里还有其他预收,感兴趣的收藏一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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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绿豆红汤
    17号入V,当天三更杨柳在村西边山脚下的堰塘里当了五年的水鬼,堰底的王八什么时辰下的蛋她比母鳖还清楚。就像那个夏天会下水洗澡的男人,下颌上的一星黑痣,后腰上的青色胎记,小腿骨上淡白的伤疤,她可能比他老娘还清楚形状。*死过一次,杨柳被家里亲人伤了心,她死后家里人捞了一笔银子,却只有赔钱的堰塘主人每年会掏沓火纸烧给她。看了他的身子要为人家负责啊,嫁给他,山脚下的堰塘就是她的了,她来养鱼,败家男人来给她当撑腰的、巡夜的、抓贼的……山脚下的堰里养鱼种藕,山上养猪养鸡养鸭,包山开堰,再养两个胖娃娃。【注1】本文只有女主当过水鬼,不会出现其他的鬼【注2】鬼魂状态只出现在第一章,其余内容都是人,正常古言下本开《渔家女》海珠,阿娘把冬珠和风平就托给你了,你于叔只接受我带走一个孩子。申海珠乍有意识就听到了这么一句话,她闹不清情况,恍恍惚惚地点头,等女人抱小孩离开,她才反应过来,她被托孤了。父死母改嫁,还留两个拖油瓶,这就是申海珠穿来时这具身体的家庭情况。行吧,借用原主的身体活命,给人家养弟妹也是应该的。这里地处沿海,她又身怀异世跟来的灵泽珠,能在水下呼吸,养两个孩子还是能养活的。修补了申父留下的渔船,海珠掌舵出海捕捞,别人撒网拉鱼,她直接跳进海里用网兜舀。龙虾、梭子蟹、青蟹、花蟹、帝王蟹、面包蟹……她要抓着秋天的尾巴尝尽各种味道。干贝花蛤炖汤煮虾丸、蟹肉炒米熬粥、清蒸蟹、糟蟹、蟹粉煲、橙齑蟹……海珠吃的意犹未尽,而两个弟妹却愁苦着脸。阿姐,今天又吃这硬壳子啊。冬珠受不了了,她都吃八年了,早就吃厌了。又?海珠听出妹妹话里的嫌弃,真不是凡尔赛?她生活的年代海里的鱼虾都变异了,她看留存的视频馋的流口水也只能忍着。再吃一顿,我明天留几条海鱼不卖。今天的吃法她已经想好了,吃不到嘴她会不开心的。开渔期潜海捕捞,休渔期开个小馆做做美食造福街坊邻居。闲了再去海里给大海龟清理龟壳上的藤壶,从虎鲸手里救下当球抛的海豚、海豹、魔鬼鱼……海珠的海边生活过得美滋滋的。已完结古言《逃荒到草原后》《养猪汉的寡妇妻》《逃奴的山间生活》《公主与草原》
  • 作者:枝灵
    6.9日入V,倒V章节22-31章,看过的小天使不要购买。预收【绿茶她演技超好(快穿)】 啵啵~求收藏~,文案在最下面爱情使人盲目,甚至会因此送命。裴晚为那些因爱枉死的女子们编织一个又一个情网,让那些男人跌入其中永生无法逃离。世界一:母亲早亡,父亲不爱,未婚夫设计悔婚娶了庶出妹妹,她被赐婚给少年将军,以为天赐良缘,却没想到自己只是一个用来报恩的工具。裴晚是那个倒霉嫡姐。世界二:喜欢上捡回来的花匠后,他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因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害死了小姐全家人。裴晚是那个救了人反而害死自己的大小姐。世界三:竹马为了真爱要挖青梅的眼睛,未婚夫为了白月光亲手斟给未婚妻一杯穿肠毒酒。裴晚是那个虐身又虐心的冤种青梅。阅读指南:女主会受伤会死遁!!!没格局,爱情至上,爱情大于生命,爱来爱去的狗血虐文,除女主外全员恋爱脑。不喜欢就别看,写文看文都是在找乐子,欢迎大家友好发言,请勿口吐芬芳攻击作者。【绿茶她演技超好(快穿)】求收藏。为了拿到高额赏金,白姝主动绑定人人避之不及的绿茶系统成为古早文中总是被虐的女配。古早文中最多的就是坚韧不拔视金钱如粪土的草根女主,她们机缘巧合与各路霸总二代纠缠在一起,分分合合最终修成正果。而里面最不讨喜的女配总是会包揽各种坏事,她们拥有美丽的皮囊,却有着负数的智商,一路被打脸送人头。白姝笑了笑,戏演的好,赏金跑不了。故事一:万人迷表妹她来了。相府嫡女白姝是一盏风一吹就会灭的美人灯,未婚夫是京都出了名的俊美小侯爷,定亲那日白姝被全京都的贵女羡慕嫉妒。却在表妹进府后惨遭退婚,被人指指点点气的一病不起含恨而终。白姝:好羡慕表妹啊,她这么健康力能扛鼎,不像我总是要哥哥抱。故事二:后宫的替身。宠妃白姝嚣张跋扈,却只凭一张脸便独得皇帝宠爱,是后宫众人嫉妒怨恨的对象。直到皇帝带回一个民间女子,她的地位一落千丈直至被打入冷宫凄惨病死。白姝:妹妹真是聪明,连奏折都看得懂,不像我都没法为陛下分忧。阅读指南:女主又美又绿茶,男的全部恋爱脑,没格局,女主死盾。
  • 作者:焦石头
    【18号入V,每天早上九点更新,有事会请假】【接档预收《我在司马做食堂大妈的日子》,欢迎收藏~】【综英美预收《我在斯塔克大楼做食堂大妈的日子》求收藏~】作为小公司出品的solo爱豆,李温竹这条路走的不容易。除去一些必要的运气,她的实力绝对在圈子里数一数二。音乐竞演节目中,拿到多次一位。直播演唱,唱哭过不少粉丝。从刚开始的无人问津,到后面各路艺人争相合作。面对黑酸她不在意哪些人,也不会因为这些人停下脚步。因为粉丝说想看她跳舞,第一次发表舞曲;因为粉丝说想多见面,有时间就开直播。会给粉丝答疑解惑,提醒粉丝专注自身,面对私生都会好言相劝。她被粉丝称为爱豆届的活菩萨,看似可爱温柔,实际内心比谁都要坚强。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火?*solo歌手李温竹发表自己单曲后,因为和大演员前辈电影名字相同,蹭了一波大的正当她看着音源回榜偷偷开心的时候,经纪人就带她去电影发布混脸熟。全程准备苟在角落里的李温竹,最后还是被经纪人拽起来打招呼。看到大前辈之后,李温竹憋了半天,说了一句,您真慈祥年龄差距确实有些大的某人:……扎心。后来再见面,李温竹堂堂正正唱了大前辈电影的OST。只是,庆功宴现场却被投资商出言调戏不知所措的李温竹将目光落在一边大前辈身上。对方笑眯眯的走过来解围。只剩他们两个人之后,对方低头看她,笑着说道:慈祥的前辈,还是有些用吧?高个甜妹x大前辈演员事业线为主,感情线为辅,男主已定,上线晚。年龄差真的很大。预收:【食堂大妈第二本:《我在司马做食堂大妈的日子》接档,美食文,求个收藏】S.M公司的食堂,不能算是业内顶流食堂。但是S.M公司的中餐厅,绝对能算上是业内顶流。不管是老板的手艺,还是外貌、脾气、性格,都好到不行。流连忘返、大吃一斤。最最重要的是!老板是个甜妹!甜妹拯救世界呀!没人会不喜欢甜妹吧?-基友文推荐~【那个暴躁的元祖偶像[娱乐圈] 吉兮】这圈子谁都知道夏弥声的脾气有多火爆成名前对着JYP挑三拣四:哥,只能给我写这样的歌?你快要被淘汰了啊!成名后对着杨贤硕指手划脚:哥,那样不听话的崽子,现在不打以后还来得及?跟谁吵架那都是家常便饭一言不合就能在电视台跟人干架粉丝自己也承认:要不是因为长得好,可能早就被人给打死了这样的一个人,把她身上全部的柔软,好像都给了那五个人只要是对上他们,全身棱角都磨平,整个人温柔到不可思议夏弥声。穿越前,90后,中国籍。穿越后,80后,韩国籍。正巧见证了韩流最辉煌的那一段只可惜舞台上那些哥哥变成了后辈弟弟每次听见他们叫姐姐心里都很气做为资深VIP,很快确定了穿越目标:守护我家B团,走花路,不解散但是想要守护的话,自己首先要变强大才行成为了火遍亚洲的大前辈,夏弥声也是逐渐摆正了心态,对她的本命权至龙,她决定给予纯洁的父爱关怀父爱隐忍不言说只是没能控制得住,某一天父爱变质……【恋爱傻瓜[娱乐圈]】 公子绯悠致命rapper&温柔vocal——记鸡鸭扣和柳孝祯
  • 作者:木木
    人生在世,谁都难免被寂寞所困,不在寂寞中消亡,就在寂寞中爆发。若能够学会走出寂寞,把生活调节得有滋有味,那你一定会是个幸福的人。寂寞不能太久,否则就成了多愁善感。偶尔的寂寞会是一剂清醒剂,让你更好地面对喧嚣的尘世。当一个人把寂寞当作人生预约的美丽,怀着淡定从容的心态去面对,也就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寂寞了。淡定与从容是一种智慧。佛祖拈花的手指,打动了无数人的心,只有迦叶使者,绽开会心的一笑,笑得那么自然、那么恰到好处,让人领悟到什么是真正的大彻大悟、超凡脱俗。佛法所说的四大皆空,其实并不是真的不存在,它只是告诉人们一个道理,要学会放下、或在当下。守住属于自己的一份平淡的生活,你就是一个幸福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跟相爱的人一同分享生活的幸福是一种恩赐,也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
  • 作者:蕊青一
    大家好!宣布一项重要事情(咳)本文和编编商量在26号从24章开始倒v啦!大家记得看过的章节不要购买哦~感谢大家支持正版,贴贴~文靖公主独女林卿仪,生得姿容昳丽,婉转清媚,是大徵皇室的掌上明珠,更是无数京中公子的昭昭明月。直到有日,她梦见公主府败落、母亲流放,而自己成了某位权臣的外室,藏在别院里,每日心怀戚戚,等待那个人来临。醒来以后,她发觉自己又误饮了那盏消磨人意志的酒。一切胡乱的开始。梦中她将手边的杯盏全砸在了他的身上,发誓要取他性命。许之珩数度叩首赔罪,声音沙哑,十分狼狈。新仇旧恨叠在一起,他恨上了整个公主府。而现在,林卿仪咬着牙起身,攥住许之珩的手。青年眸中意外,连语气都在发颤:臣……愿为郡主赴汤蹈火。*京中局势变幻,擅权的文靖公主遇刺,姿容昳丽的郡主从此无依无靠,软弱可欺。然而,郡主似乎背靠着一股不知名的势力,叫整个公主府安然无恙。有人不怀好意上门拜会,看见了公主府中有男子的身影。屏风之后,林卿仪死死地按住许之珩,不许他露出半点声音。而后者目光落在她的身上,眼中也带祈求。她不知道,许之珩从不满足于做入幕之宾,只希望在所有人面前将她拢在怀里,唤一声卿卿。CP:脾气不好的郡主大小姐*每天想公开关系的卑微竹马---预收文《假死二婚前撞见前夫》欢迎收藏!#二婚碰见前夫主婚(夫妇互演掉马,强取豪夺)-江湖刺客绿妖娆,人美心狠,退休安稳那几年,化名沈绿,嫁给了一个大夫。大夫手无缚鸡之力却样貌出众,肤色胜雪,面如冠玉。除了寡言少语,某些事情不知节制之外,一切都很和谐。没过多久她也腻了。恰巧组织来信,沈绿趁一场大火,消失得无影无踪。几年之后,沈绿几乎忘了他长什么样。后来,为方便行事,世家子弟愿意同她假成婚,只要骗过家中唯一的长辈。谁知道演了几天贤妻良母,却依旧没过长辈那关。她气得当晚提刀夜闯王府,准备同那人讲讲道理。沈绿趁夜摸进屋中,还没过招,沈绿便被那人抵在墙边。烛灯昏昏,映照一张清秀的白面皮。这位长辈好巧不巧竟然是她前夫。男人眉目阴鸷,音色低哑:他知道你夜里手凉,喜欢抱着人入睡么?沈绿十余年武功,竟然推他不开:……好好说话你别咬我!*席策潜伏那几年,曾经遇见一个姑娘,未行六礼娶进门,她却从无怨言。可惜后来,她死在了那场大火中。人人说席策疯了,不仅辞去指挥使一职,还数年守着残骸与骨灰,整日呢喃着一个名字,不问世事。直到有一年,他看到了族中小辈带回来一个姑娘。温柔小意,像极了她。席策自然而然驳回了请婚。纱帐之后,他赤红双目,策划一场夺取。
  • 作者:Z无边落沐
    全文已修完,设定微变动,少量新增剧情,24.5.8记御倾枫是个惨死在男主手里的反派。是的,他穿书了。他无所求,只想做个小透明保住这条命……嗯,女主可是她徒弟。于是他对着女主百般示好,捧着哄着。可,日日朝夕相处,同女主接触靠近,他动了不该动的心思。他太喜欢花落蘅了,喜欢到已经完全不甘心当个配角了。.不曾想,那小徒弟会忽然有一天,抱住他吻上了他的唇,同他说:师尊,我喜欢你。我想要和你在一起。动了心的,又何止他一人。臆想症兼偏执男主#护夫狂魔女主穿书,原作反派和女主。女主脾气不好,人狠话不多,只在男主面前乖巧软萌。前期双向暗恋,后期整日缠绵。男女主从头到尾只有彼此。甜,HE,男女主身份皆不俗。小甜饼,只走感情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