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塔

雷峰塔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最新更新第二十四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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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12月13日入v,到时会有万字长更奉上,感谢小可爱们支持正版】拥有超能力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在这个超英满天飞的世界中,林云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觉醒超能力。被世界意志绑定的她意外拥有了各种不同的马甲,还被迫肩负了拯救世界的任务,但是这些马甲怎么看怎么有点……马甲1:诞生于罪恶中的恶魔,支配一切的存在格言:我喜欢人类,就像人类喜欢狗一样马甲2:人类恶念的聚合体,一切污垢的化身格言:毁灭人类,对这个星球来说是一件好事马甲3:来自黑暗宇宙的外神,混乱与疯狂的化身格言:(不可名状之语)林云:??你确定你是让我来拯救世界,不是来毁灭世界的?*有困难找超英,这是生活在超英世界的林云的一贯想法直到后来,来自不同宇宙的他们出现在林云面前——失去了温暖之心的他自称上帝,利用欲望玩弄人心舍弃农场男孩儿过去的他要消灭一切犯罪因子,在绝对的统治中饲养无害的羔羊不再信仰心中正义的他站在基地中,举起涂有嗨爪标志的盾牌……她看了看群魔乱舞的黑化超英,再看看自己的恶人马甲这个世界没救了排雷:1.时间线混乱,私设颇多,ooc频出2.有CP,CP已定,见配角栏3.不出意外每晚9点更新,但有时比较忙可能会有BUG,欢迎捉虫,其他时间更新均为修文4.女主会在CP面前掉马甲5.想到再说最后求收藏一下预收[无限]你们召唤邪神拯救世界?无限流+邪神乐子人女主简介:作为一个比古老更古老、漫长的神生基本上都在睡眠中度过的外神,祂没想到有朝一日会被信徒的祈祷声吵醒,还被迫降临,被关在了一具陌生的身体中。体内的思维消散,最后之际,一个心愿传达到她的脑海中。【善良而伟大的神明啊,请帮助我拯救人类】被称为邪神的混乱属性神明:?看了看周围的祭坛,祂悟了,哦,召唤错神了。但好不容易拥有了可以自由活动的躯体的邪神并不打算将其归还,她兴奋地看向天空,几秒种后,一道声音凭空出现【……玩家汪淼淼,欢迎参加第六维度游戏,请记住,存活为本游戏第一要义】【请记住您的目标,并不择手段地活下去吧】神明感受着脑海中的声音,无机质的黑色双瞳看着身边的玩家,露出一个孩童找到心仪玩具般的笑容。——————第六维度游戏,向来以危险、诡谲著称,尤其本次新人赛,更是在过去数十年都从未有人活着离开,被誉为最危险的一场游戏。但身为邪神本身,汪淼淼看着面前诡异无比的游戏场景,只觉得回到了快乐老家。玩家们第一次见到汪淼淼时,一直认为这是个脑子不正常的疯子,是第一轮就会死掉的炮灰。直到看到这家伙是怎么笑着和鬼怪谈笑风生而鬼怪们敢怒不敢言的时候,他们才意识到。这个看起来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姑娘,好像真的有点邪门混乱中立乐子人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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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点文艺复兴【本文预计8.21(下周一)入v,当天掉了万字章节,请大家多多支持!爱你(比心jpg.)】在犯罪巷里苏醒的那一刻,闻到刺鼻的腐臭与腥味的艾莉卡:跟回家了一样:)哥谭新出现的超级反派【哑女】手段凶残,据说,她拥有极为强悍的身体素质和一双尖利的、不属于人类的爪子。她长相貌美,酷似哥谭的布鲁西宝贝,是曾经疯狂迷恋韦恩的一员。嘘——记住,不要喊她【哑女】,否则,怪物会撕碎你的喉咙。拥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的黑暗骑士又有了一个新的孩子,这个孩子强大而不可控制、冷漠残酷、三观异常……但是她爱他,爱着他们,毫无理由地爱着他们。因为是仅有的属于我的东西,所以不论如何都要抓在手里。浑身浴血的女孩笑得灿烂美好,面对着匆忙赶来的蝙蝠家族,藻绿的头发纠缠在她的指尖,一根一根的几乎勒进她的皮肤。——别想夺走我的家人。腐臭、血腥、阴暗,艾莉卡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流星街,她的诞生之地,她的埋骨之乡,她永远无法割舍的灵魂之所。1、只看过动漫的那两百多集,关于流星街的设定多来自于百度2、dc官方刊物太混乱,作者没看全,所以人物ooc,建议当作韦恩家族大冒险或者直接乐高dc来看3、cp已定为桶哥4、死掉的小丑才是好小丑
  • 作者:木兰竹
    兽星直播网中,突然出现一个六岁小男孩主播,带领着熊猫宝宝、小白虎、小猫头鹰,和一只贪吃的大黑狗,在空无一人的荒星上种庄稼、养家畜、建磨坊,偶尔还会唱歌奏乐说评书。观众:“无效率的食物、无意义的音乐、无价值的故事。效率至上、实用至上的兽星人不会看这种无聊东西。”君陶:“感谢大家准时收看直播,今天的观看人数又创新高!”观众:“……”观众:“金钱要用到刀刃上。谁会打赏小孩子主播过家家?”君陶:“感谢大家打赏,我们又可以解锁下一级田地啦!”观众:“……”观众:手不听脑子的使唤!我的身体一定出了什么问题!————————有一天,直播间的小毛绒团子和护院大黑狗变回了人类。观看直播的观众们震惊脸。#直播间的肥沃田地居然是封印失心病毒感染源的死地?##直播间里的毛绒团子居然是天灾中牺牲的三大兵团团长?##最重要的是,和小可爱们抢饭吃的饭桶护院大黑狗,居然是我们的皇帝陛下。我们兽星的未来还有救吗?#5/1入V,有防盗,18:00更新。有事会请假。——接档文《我拒绝当万人迷后》求预收藏——娱乐圈十八线小明星时翡,本准备攒够钱就退圈回家开网吧,突然发现自己是娱乐圈耽美游戏的万人迷小受。游戏中,他将夹在歌王、影帝和隔壁娱乐公司霸总之间狗血情深,经历各种不可描述,分结局有被囚禁、被杀、被摘了脑叶变成真·笨蛋美人。时翡被吓得心惊胆裂:珍爱生命,远离万人迷!他战战兢兢等到命运开始的那一天,万人迷金手指系统到账。【歌王原本以为,音乐就是他的生命。但现在,轻触黑白键盘的青葱玉指,却比耳畔动听的乐声更加吸引他。他第一次以音乐为借口,想要接近这个人。A:接受帮助歌王好感度+1,声音魅惑+1】B:拒绝帮助歌王好感度+1,身体魅惑+1】正在为新歌谱曲的时翡心里咯噔一跳。他猛地站起来,拔腿冲出钢琴室大门,和刚迈步进门的歌王擦肩而过。歌王:“???”系统:【触发隐藏选项,敏捷+1。】时翡悟了,只有我逃得够快,万人迷光环就追不上我!之后……【影帝准备以对戏为借口,邀你去房间。】时翡捂住肚子:“肚子太痛!抱歉,我要去厕所!”看着时翡捂着肚子一路狂奔的影帝:“……”系统:【触发隐藏选项,敏捷+1。】之后……【霸总手捧鲜花与你迎面走来。】时翡手撑着花坛边沿,一个跨跳翻到另一条路:“来不及了,抄近路!”看着时翡连续跨过几个花坛,绝尘而去的霸总:“……”系统:【触发隐藏选项,敏捷+1。】很久之后……时翡因为跑得太快,成了奥运短跑冠军,多次刷新世界纪录,成了国民偶像,天皇巨星。时翡:这结局是我万万没想到的(老人地铁看手机.jpg)。某日,脱离生命危险的时翡问系统:“我家娱乐公司老总四国混血,智商两百,长得比我还英俊,一看就是主角配制。为什么‘游戏’中他不是主角攻之一?”系统:【因为本世界天道的品味拒绝把沙雕中二病纳入修罗场。】穿着全套黄金圣斗士盔甲的秦青舟刚好路过:“嗯?谁在夸我?”
  • 作者:风光
    黑道第一大帮的正统传人,居然是这看起来呆得可以的傻妞?!观察力零,居然把他这个代理帮主的大哥大飘丿的气魄,当成为躲避豪门逼婚而跷家的富家公子哥,小说看太多了她!警戒心也负的,开家民宿是一人服务,老板兼工友,不怕遇到坏人,还安慰他说她不是开黑店,不会宰他这头肥羊,身手更是让人很心酸,他一进门时她就来个五体投地欢迎式,现在就只能祈祷她的胆识好一点,问她怕不怕老鼠?她开心的说不怕,因为田鼠很好吃,另外还爱蛇肉、炸蟋蟀……帮主的条件……全军覆没。然而没想到,她靠厨艺征服他们这群大男人,让人为她当饭桶,她教他种菜,拿刀拿枪的狠角色顿时变成农家乐,自以为是地头蛇的撂话说要保护他,很好笑……但是也很感动,本来还怕她无法接受自己身世,哪知她早知她爷爷“很大尾”,在敌手纵火烧了民宿后回帮里学习怎么当个有Guts的大小姐……
  • 作者:古龙
    本书为古龙伪作。作者为于东楼或龙乘风。故事讲述了以老魔头阎一孤为首的天劫宫,残杀异己,为害武林,在江湖上兴风作浪。他们不择手段地网罗奸恶之辈,壮大自己的势力,其中的温无意,使得一手毒镖暗器,武功深不可测。而更令人生畏的,则是他的奸诈狡猾,阴险歹毒。许多江湖豪杰,遭他暗算,死于非命。雪刀浪子龙城壁,偷脑袋大侠卫空空,杀手司马血,联手豹隐多年的老英雄谢白衣,同仇敌忾,决心铲除这邦祸害,他们巧施计谋,使谢白衣与弟子沈青鹤取得阎一孤信任。就在谢白衣与阎一孤双双同战龙城壁,而龙城壁不敌险象环生之际,谢白衣突然倒戈,置阎一孤于死地。主子既死,温无意也自断心脉,带着绝望离开人世,天劫宫就此彻底瓦解。
  • 作者:凌又年
    【日万,21点后更,不更会请假】穆昭朝穿书了,穿成真假千金文的炮灰真千金。原书里,女主假千金才貌双全,冠绝京城,与表哥男主青梅竹马的情意更是让人羡慕。村野长大的穆昭朝,处处比不上假千金,却处处与假千金作对,更跟假千金争男主,最后落得众叛亲离郁郁而终的下场。她的存在除了衬托假千金真善美,还促使男女主感情更加坚韧深刻,是男女主感情路上的磨刀石。听系统不断强调,她亲生父母是甜宠文男女主,亲哥哥是强取豪夺文男主,全家都是主角就她是炮灰,穆昭朝:?她有系统提供的灵泉,有脑子,为什么要烂在穆家?炮灰她是不会再当了,女主独美去罢,她要躺平养身体了。**有田有灵泉,哪怕知道这是个很多本书糅杂在一起的世界,穆昭朝也一边种田,一边美滋滋吃各个男女主的瓜,小日子过得富足又有趣。直到兄长回京,身后跟了个小书童。她盯着这个眉眼过于清隽的书童,唏嘘,终于有人跟她一样是个炮灰了,还是个大反派,下场比她还惨。出于同情,时不时投喂一下。投喂着投喂着,某日,大反派突然送了她一把桃木梳。刚要接过,就听到少年沉沉的嗓音:桃木梳送心上人,阿棠可有意?少年已褪去青涩,清凌凌的眸子瞧过来,莫名让人心头一颤穆昭朝:?少年似是紧张极了,再出口的话都裹着颤音:你若不喜梳子,我再做一个旁的送你……穆昭朝:………………**因出身卑贱,聂峋见惯了世间的恶。那日,穆大小姐递给他一个烤得焦黑烫手的橘子。以为她也像那些人一样作践自己,他拧眉,冷冷看过去,却对上一双格外清澈的眸子。止咳的,她清婉的嗓音笑吟吟道:刚听你咳得厉害。戾气翻涌的聂峋:……那是他第一次觉得,原来这世间这么暖小剧场:灵泉滋养的果蔬在京城大受追捧,庄子产出有限,想买却买不到的勋贵们心急如焚,为了口吃的花样百出,追着求着她营业……天降文的竹马:昭朝妹妹,我跟你哥哥是过命的兄弟穆昭朝:哦竹马:……古蒂穗卖我点穆昭朝:给你的青梅表妹多通信即将被天降男主抢走心上人的竹马:?带球跑文男主一脸诚恳:世子妃近日害喜厉害,想买点庄子上的葡萄,不知……穆昭朝:孕妇情绪波动大,容易离家出走,快回家陪媳妇罢!刚把人追回来的世子:?古板守礼的工部侍郎:内人崴了脚,想炖个萝卜猪脚汤给她补补,能否卖我一根萝卜……穆昭朝:啧,继室文的老古板男主,还有这么贴心的一面呢?火葬场文渣男主:我……穆昭朝:关门!今天不营业!渣男主:?……后来,众人发现,他们花大价钱都买不到的果蔬成筐成筐往东城某府上运众人:就很酸种田吃瓜咸鱼躺VS美强惨小可怜=================================预收文《穿成种田文女主对照组后》求收藏文案:陈熙穿进一本种田文,成了为衬托女主真善美而存在的对照组。原书里,女主和同村还是穷书生的男主订婚,两人互相扶持,男主高中状元,官至首辅,女主则成为当朝首富,事业爱情双丰收。作为对照组的陈熙,定下婚约的才子书生,家里突遭变故,穷困潦倒不说,还缠绵病榻药石无医,陈熙与那没几日好活的才子退婚不久,才子便撒手人寰,因为克夫,没人上门提亲,不过二十岁陈熙便郁郁而终。对照得明明白白。陈熙一穿过来,刚被她退了婚的才子就找上了门。看着眼前面无血色风一吹就会散的病歪歪,同为工具人的陈熙,突然就对这个短命才子十分同情。没等她开口,病歪歪就冷着脸把作为退婚补偿的补品,全都扔到了她面前。扔完,他转身就走,像是多看她一眼都污了他的眼。陈熙:?气性还挺大。不过陈熙无所谓,对照组她是不会再当了,她要专心搞钱搞事业!**陈熙放弃家里的糕点生意,不再与女主竞争,改做辣味,生意火爆得不得了。日子顺了,心情好了,便顺手投喂一下和她一样是工具人的病歪歪。没成想,投喂着投喂着,没几日好活的病歪歪竟活过了一年两年三年,直至长成一个芝兰玉树的少年郎,还在乡试中拔得头筹,中了解元。而陈熙也因着厨艺名声传遍十里八乡,上门提亲的人络绎不绝。这日,陈家老两口终于为女儿挑到一位满意夫婿,正要点头,新晋解元郎突然登门。看他面色沉沉,来者不善,陈熙挡在爹娘面前,没等她开口,就听那小解元沉沉道:我与贵府千金陈熙的婚事,也该提上日程了。陈熙:?陈熙以为他是在反讽自己有眼无珠,拧眉道:我与解元郎的婚约三年前就已解除。小解元看她一眼,掏出一张泛了黄的纸张,递到她面前:婚书尚在,婚约依然作数。陈熙:???他不是看她一眼都厌恶,怎么连婚书都还留着?!……后来,陈熙才知道,他那日揣着婚书是一路跑到她家的,生怕晚了一步,她就定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