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套

连环套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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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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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黑暗的宝座上,栖息着黑暗的龙。它的身躯不是很巨大,但是其邪恶胜过一切;它的外表只是一片漆黑。它的利爪在千百次屠杀中已磨损,它用牺牲者的血温暖它的肚腹。它呼出的深沉气息,对敌人而言就代表了绝望。它的身上布满了久经试炼的乌黑鳞片,黑到甚至发出了各种颜色的微弱亮光,对一只没有灵魂的怪兽而言,是太漂亮了一点。它的手下们叫它“烁影”烁影(Shimmergloom):一头由黑暗异界来到被遗忘国度的巨大黑龙,拥有超过一般黑龙的智慧与力量。数百年前,它和手下的灰矮人军团一起攻占了秘银之厅,逐出战锤一族。,并且对它致以无上的敬意。
  • 作者:乌棠
    【预收文《咸鱼女配苟成了修真界顶流》求个收藏呀,同类型爽文,存稿多多放心养肥】沈夕辞穿成了修仙文中的同名女配,身世凄惨,被原男主剜骨,下毒,封印,又被扔进妖兽堆中,浑身是血,命悬一线。醒来后,为了苟命,她心惊胆战地绑定灵草种植系统,听说种灵草就能涨修为的那种。绑定后——【滴,灵草种植成功,灵气浓郁度+100】【滴,新手任务完成,灵气浓郁度+1000,奖励修为炼气期】之后,修为如坐火箭般狂飙,她所到之处,灵气暴涨。原本虎视眈眈的妖兽争先恐后地捧着天材地宝来占窝,她的小木屋,变成了妖兽窝。只是,看着满院子送来的天材地宝……沈夕辞表示一言难尽。左边那个兔妖,送了根胡萝卜。中间那个猫妖,送了只活耗子。右边那条黑蛇,送了条蛇皮?!就……TM离谱。后来,她干脆在修真界包了一座山,专门对外出租灵气。名气远扬后,妖族少主、魔界魔尊、仙界仙尊纷纷舔着脸来借住。只是……看着高高在上的仙尊,一向好脾气的包租婆破天荒冷了脸,嘭地一声将人关在门外。周围之人纷纷不解,只有仙尊一脸苦涩。原来……那是他当年亲自杀死的白月光夫妇留下的遗孤。*被封印了一百多年的大魔头偶尔有一天被一阵浓郁的灵气唤醒,分神化作金蛋去探查情况,结果刚落到地上,就被人捡了去。听说这是一颗绝世稀有的王八蛋。大魔.王八.头:?大魔头刚从蛋壳里破开一条缝,迎面又被人喷了一脑袋血,被迫与那人绑定契约。萌萌听话,乖乖的别动,一会儿姐姐带你去吃好吃的。大魔头:萌……你妹?大魔头气乐了,从蛋壳里钻出来,一缕精魄端坐半空,看向一直诋毁他之人——小姑娘长得挺好看,就是脑子不太好使,都快要死了,还扒拉着他留下的蛋壳碎片,一边扒,一边碎碎念——空蛋?可惜了,本来还想做个饱死鬼的……大魔头翘着二郎腿得意万分:呵,尔等凡人。又扒拉了一圈一无所获后,小姑娘撇了撇嘴,一脸嫌弃。罢了,蛋壳这么厚,就算里面真的有王八,也一定又老又硬还咯牙。大魔头差点以头栽地:……老?硬??咯牙???后来,封印松动,四大门派倾巢而出,试图将他重新镇压,危急时刻,那个骂他又老又硬的小姑娘率领着整个森林的妖兽挺身而出。血光之中,娇软的小姑娘站在万妖之首,红衣烈烈,笑得肆意张狂。今日若想进山,先问问我身后的百万妖兽答不答应!那日寒霜凛冽,风雪漫天,那抹笑却像是一道灼热的灿阳,破开风寒,照进他的心底。从此那里阳光灿灿,春暖花开。阅读指南:1.女主升级流,种灵草升级,性格逗比,内心坚强自立。2.男主臭名昭著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其实人设贼正,后期会洗白。3.私设如山,修炼等级: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大乘、飞升。—预收文《咸鱼女配苟成了修真界顶流》文案2022.02.08—身为修仙文中无可替代的炮灰,被男女主抽筋扒皮、剜骨下毒简直是标配,无可避免,逃无可逃。于是,对自己命运有着清晰认知的叶瑾很有炮灰的自觉——躺平,任嘲。每日里种种花养养鱼,晒晒太阳逗逗鸟,死前好歹能过上一段幸福的时光。++++但没想到,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一个系统,逼着她开宗立派,收徒做任务。叶瑾看着自己炼气期的修为:开宗收徒?我看你在开玩笑。她试图反抗,却被系统掐住了命运的咽喉:完不成任务,死!叶瑾:……也行吧。反正咸鱼着也是咸鱼着,开宗立派,也就翻个身的功夫,照样能咸鱼。++++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念头,叶瑾懒洋洋地为新门派取了个名字——衔玉派!衔玉=咸鱼,多么般配的名字。叶瑾十分满意地将招牌挂了出去。结果没想到,第二天,修真界各大宗派的弟子纷纷跳槽,捧着天材地宝来倒贴,一口一个师尊叫得不要太利索。叶瑾:?你们好像不太对劲!++++【叮,开宗任务完成,您有一份鸿钧老祖的礼包已到账,请查收。】【叮,收徒任务完成,您有一份通天圣人的秘笈已到账。】+【叮,灵兽圈养任务完成,您有一份女娲娘娘的女娲石已到账。】++叶瑾:???她好像……无意间解锁了一根粗长的金手指?2.成为咸鱼派老祖宗后,叶瑾一改往日里咸鱼的态度,每日忙得不见踪影,衣服上的补丁一天比一天多,常年还背着一个脏兮兮的灰旧麻袋。日子似乎越过越忙,也越过越穷。某天,新收的小徒弟捧着功法书来问她:老祖最近在忙什么?叶瑾抹了把脏兮兮的小脸:别问,问就是在拾荒。小徒弟继续追问:老祖,这功法书好厉害,就是残缺又破旧,是哪儿来的?叶瑾:拾荒时垃圾堆里翻出来的。
  •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回忆录》(The Memoirs of Sherlock Holmes),此乃福尔摩斯系列的第二本短篇小说集,于1894年出版。本书共结集了《银色马》(Silver Blaze\\\\\\\")、《黄面人》(The Adventure of the Yellow Face)、《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The Adventure of the Stockbroker\\\\\\\'s Clerk)、《“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The Adventure of the Gloria Scott)、《马斯格雷夫礼典》(The Adventure of the Musgrave Ritual)、《赖盖特之谜》(The Adventure of the Reigate Squire)、《驼背人》(The Adventure of the Crooked Man)、《住院的病人》(The Adventure of the Resident Patient)、《希腊译员》(The Adventure of the Greek Interpreter)、《海军协定》(The Adventure of the Naval Treaty)、《最后一案》(The Final Problem)11个短篇故事。《银色马》故事简介:国王马场发生了命案及赛马失窃案,马主罗斯上校要福尔摩斯协助调查。福尔摩斯去到现场,只是四处侦查,又或问下人一些不相关的问题,令罗斯上校非常失望。事实上,福尔摩斯已经知道上校的失马是被邻近马场的人带走,并已叮嘱对方需于赛马日前交还赛马,而上校马场下的练马师的命案,福尔摩斯亦知道是该练马师欲令马匹不能出赛,从而伤害马匹期间被马匹打死。只因为罗上校态度恶劣,致福尔摩斯不愿即时告知真相。《黄面人》故事简介:孟罗先生素来与妻子恩爱,但自从最近邻居新入伙后,孟罗太太则变得很奇怪,曾经凌晨时份外出,又藉丈夫不在家时偷偷走到邻居家中。于是孟罗先生向福尔摩斯求助,福尔摩斯听毕孟罗先生的故事后,认为孟罗太太被来自美国的前夫勒索,所以不敢向孟罗先生说出真相,所以吩咐孟罗先生,如果太太再次走到邻居家时,即时联络他,他会第一时间赶到。孟罗太太又走到邻居家,福尔摩斯陪同孟罗先生冲入,却发现邻居家中的人是孟罗太太与前夫生的女儿,因为孟罗太太的前夫是黑人,她怕孟罗先生嫌弃混血儿,所以不敢说出真相。《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故事简介:派夸福特先生刚刚失业,后来在一间不错的证券所找到工作,不过在上班前的一天,有一位自称法国公司的职员上门找他,指该公司愿意高薪聘用他,但要求他不要向旧公司请辞,派夸福特先生被高薪所吸引决定上班。他上班了一段时间,每天都是做一些沉闷的分类工作,而且他发现邀请他上班的人和公司老板是同一人,感到可疑之下向福尔摩斯请教,福尔摩斯答应陪他见一见他的老板。就在他们上门的一天,他的老板在房间里自杀。原来他的老板是大盗,与同伴借用派夸福特先生的身分到证券行偷窃,事情败露后只好畏罪自杀。《“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故事简介:福尔摩斯大学时惟一的朋友崔佛邀请他到家中作客,而福尔摩斯在友人家中观察到老崔佛一些不愿提及的往事,令这次作客不欢而散。隔了一段时间,崔佛主动找福尔摩斯,指老崔佛命悬一线,希望福尔摩斯能解开当中之谜。老崔佛收到一封不明所以的信后,便卧病在床,福尔摩斯解读了信件后,知道老崔佛的一位老友人握有老崔佛不愿为人所知的过去,令他担心得病了。于是两人赶回崔佛大宅,可惜老崔佛已经死了,他们在遗书中得知老崔佛原来是罪犯被流放到澳洲,在航行中,一班罪犯联同船员叛变,老崔佛才得以在澳洲致富然后改头换面回到英国,而该老友人就是以这个秘密胁老崔佛。《马斯格雷夫礼典》故事简介:福尔摩斯初成为侦探时,他的一位大学同学向他求助,指家中的管家偷看家族文件,原本想将他即时革辞,后念到他多年贡献,给他一星期的时间。但只过了三日,该管家却离奇失踪了。福尔摩斯问同学管家偷看什么文件,同学将该文件交予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认为文件有可能是一副藏宝图,于是到同学家中根据文件的指引寻找,最终在文件指示的藏宝地点找到英国国王的王冠及管家的尸首。《赖盖特之谜》故事简介:福尔摩斯应华生的邀约到乡间度假。度假期间在乡间却发生凶杀案,一名有钱人的马夫被枪杀,一般人都认为是强盗的所为,但福尔摩斯是非一般的凶案,他在死者手中找到一张纸角,纸上写着耐人寻味的字句。福尔摩斯凭著纸上的线索及现场的环境,认定马夫的主人就是杀人凶手,因为马夫见到了主人不当的勾结,所以主人要杀人灭口。《驼背人》故事简介:福尔摩斯应邀调查巴克莱上校的命案,上校被发现死于家中的房里,而同在房里的上校太太则一直昏迷不醒,所有杀人的指控都对准上校太太。福尔摩斯却认为上校太太并不是凶手,于是决手调查,得知上校太太昏迷前曾见到一位奇怪的陌生人,福尔摩斯找到那位陌生人,知道上校是自己摔倒死亡的,与上校太太无关。《住院的病人》故事简介:一位医生得到陌生人的资助,得以自行挂牌行医,但该名赞助人奇怪得很,一直住在医生的楼上,又十分害怕陌生人,不过多年来医生与赞助人都相安无事,直到最近有病人偷在家中走动,令赞助人变得歇斯底里,于是向福尔摩斯请教。福尔摩斯上门后发现让该名赞助人有很多隐瞒,故此不能插手。过了数天,该名赞助人被人谋杀,福尔摩斯才得知该名赞助人曾经私吞赃款赃,故有人装成病人入内杀他。《希腊译员》故事简介:福尔摩斯介绍哥哥迈克罗夫特给华生认识,而迈克罗夫特又介绍一个朋友予他们认识。这个朋友懂得希腊语,突然一天被人请做翻译,但对方却要求他为一位被禁锢的人做翻译,他认为事态可疑,于是向福尔摩斯请教。福尔摩斯经过调查后,发现一宗谋财害命的凶手案将要发生,凶徒欲杀了该名人士然后侵吞他妹妹的财产。《海军协定》故事简介:费普斯先生是外交部的职员,他被指派将一份重要的外交文件做一份副本。晚上下班后他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怎料离开座位一下子,那份重要的外交文件就不见了,费普斯先生为此卧病在床一段日子,他稍为好转就托人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去到费普斯先生所休息的地方调查一番后,邀请了费普斯先生到伦敦协助调查,但自己失踪了一整晚,翌日回来时却找回了外交文件。原来是费普斯先生一位亲人偷了文件希望变卖。《最后一案》故事简介: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因为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认为福尔摩斯占据了他大部份想像力,所以决心了结他,此案叙述福尔摩斯跟死敌莫里亚蒂的较量,最后两人双双坠入莱辛巴赫瀑布(Reichenbach Falls)作结束。此书的结局让不少读者感到不满,因此柯南又出版了《空屋》。
  • 作者:轻落语
    一场机缘巧合下,陆长生被带入宗门,成为青云峰小师弟见识过修行之路的残酷,他决定韬光养晦。师兄修行,他睡觉,同门试炼,他摸鱼,在无数目光见证下,十年如一日从不懈怠,一直在做一个安静的老六。直到有一天,他们突然发现自己的小师弟很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