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之恋

倾城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最新更新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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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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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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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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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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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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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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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受后期会穿回原身】 一中校霸耿蒙,人帅有钱打架浪,是全校的梦中情A。 生日那天,他却穿成一个omega。 omega和他一张脸,是个任人欺负的娇弱哭包,舍友欺负他,不认识的校友欺负他,总之任何人都能欺负他。同时,班里还有另一个梦中情A。 * 情A和耿蒙一样帅,比他高,比他成绩好,信息素还是他梦寐以求的龙舌兰酒味,又辣又烈。 耿蒙不屑,等他穿回去,大家就知道谁才是最烈的A。 没过多久发热期,停电的后排教室,最烈的A红着双眼拉过傅景司的头,小声威胁:快,咬一口! 傅景司却垂眸:抱歉,只对alpha有兴趣。 耿蒙:艹! * 正在连载《他带着金手指第21次重生了[娱乐圈]》 【娱乐圈甜宠,双明星。】 简介: 姜白每到20岁都会死,第21次重生,某男团主唱出走,他看到那张熟悉的脸,出山参选。 所有人都说男团必丸,竟然选个不会唱歌,没文化的乡巴佬来顶替他们完美星星。 直到—— 姜白新专正式亮相。 新专发行第二周狂卖上百万,席卷音乐榜。 参加综艺运动会,青年200米自由泳,赢了奥运冠军。 全明星破案密室真人秀,青年场场MVP。 国家珍宝文博探索节目,青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国际音乐交流会,青年21种语言串烧金曲,一夜火遍全球。 大家这才知道,青年是5年前从清北退学的天才少年。 姜白再爆出什么技能,大家都不惊讶了,直到年底颁奖礼,20岁最后一天,姜白明天又要重生,世界又要从头开始。 他看着台下望着他的顾徐,决定浪一晚:好,我们在一起。 网络再次瘫痪。 夭寿啦,国民男朋友和国民老公在一起了! 第二天。 睁眼。 笑容温柔的男人捏着他僵硬的脸颊,语气缱绻:早安。 姜白: 完蛋。 这次没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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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鱼是一本狗血言情里的女配,从小被养在乡下,简家发现抱错把她从乡下接了回来。谁知在回去的路上出了车祸,萧鱼穿到古代待了一辈子,十八岁嫁给皇帝,十九岁皇帝就崩逝,做了九年的便宜太后。临死前一堆不是自己生的便宜皇子皇孙哭着求她留下,她摇摇头,含笑离去。 一觉醒来,萧鱼看着现代化病房,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脑子里多了这本书的内容,自己接下来就会被亲生父母嫌弃、被哥哥厌恶,被家里的养女——原书女主比得一无是处,变得四处作妖精神反常,然后在失魂落魄惨死在路边。 萧鱼懒得理剧情,正盘算着把这几年天天儿在深宫里复习的各门功课运用在考试上,结果却发现: 看到进门的男人以为是亲生父亲,叫了声爸爸后,对方扑通给她跪下:儿臣不敢! 看到头发花白的男人以为是她爷爷,叫了声爷爷后,对方扑通给她跪下:儿臣不敢! 看到讨厌自己的明星校草哥哥端来一碗粥后说了声谢谢,对方扑通给她跪下:儿臣不敢! 看到强烈要求退婚,一心爱慕女主的未婚夫傅大少爷又为自己殷勤地打饭送水,萧鱼忍不住拒绝后,对方扑通给她跪下:母后,您不要儿臣了吗? 萧鱼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等她以为这一切尘埃落定,走到路边无意中救起那个浑身是伤的偏执少年的时候,她发现对方的眼神不大对劲——这一定又是她上辈子的哪个便宜儿子。 只见少年唇微张,低沉的声音带着笑:给朕过来。 —————— 预收文《反派他妹五岁半》在专栏求收啦 萧小小是书里的反派他妹,突然有一天有个声音对她说:去帮助你哥成为全世界最黑化的反派! 萧小小仰起粉嫩嫩的小圆脸:反派是什么派,比苹果派还好吃吗? 不过听到哥哥会被人欺负,萧小小还是拎起小拳头跑到打架现场,我哥哥是超级飞侠,再过来他就要变身了! 萧祁俊和对方校霸愣愣地看着萧小小:要不,改天? 改天可以,改天 那今天可以先去你家玩你妹吗? 不可以,滚。 妹妹治愈哥哥及一切~ [明天4.1入v,不是愚人不是愚人,是真的!届时三更敬请期待!] —— 其他即将双开的文文: 《太上皇后佛系日常》这个接档本文,求个收藏在专栏 提问:什么都没干挂了一晚上机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被大神带满级是什么感觉? 萧月溶:谢邀。这种感觉应该和你被人欺负关进小黑屋,小黑屋里正好躺着个太上皇,你只是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所有人就给你跪下并且叫你太上皇后的感觉差不多吧。我现在还有些适应不了,太多上门送礼的贵宾,不知道该不该给他们还礼,比如皇帝的一大家子,都太客气了,不晓得为什么非要跪着不起,都说了起来起来,偏是不听呢。不过太上皇说莫要劳心劳力,力气还是得留在晚上 萧月溶穿到了古代一个寻死的宫女身上,奉命去照顾疯了的太上皇。 可没成想,太上皇忽然有日就不疯了,还把她接了出来,直接封为太上皇后。 从此后,那些个宫女太监见到她不敢抬头,皇子皇孙都来给她磕头,皇儿媳们前来哭诉,皇叔拉着她吊球打马,就连皇帝也晨昏定省,过来问安,在她面前低下了头颅。 这这这,都怎么了呢? 三十余岁的太上皇:过来,给朕抱抱。 —————— 耽美《娱乐圈野狗》这个马上就要双开,求个收藏在专栏 狗星炸了。 狗王掉落地球工地,无知懵懂被卖去搬砖,搞清怎么回事儿后,吊打工头炸了黑砖窑,拿着黑老板的钱走上了康庄大道。 接下来,干点儿啥好呢,咋么才能让狗星难民们看到 蹲在路边抽烟思索中,星探经过,哥们儿,拍个片儿不? 有多少人能看到? 覆盖面也就几十亿成年人口吧。 大西部沙漠片场。 影帝,和您对戏的裸替终于找到了。 ? cp:野狗受vs精贵装冷影帝攻 ? 1.狼狗人,是保留某些狗习性的人种。 2.到了某个时期非常焦躁 3.喜欢划地盘宣示主权
  • 作者:乔靖夫
    越过歌舞伎町的暗巷沿着血腥极道寻寻觅觅那草原中央穿红衣的身影十字架上刻铸破裂的誓言堕落天使咬牙背负罪业的双翼燃烧剑刃沉入了印度洋熄烧的羽毛最后漂流往何方“传说中的炽天使撒拉弗是守护神之座的最高位圣使拥有3双翅膀,以火焰燃烧人间所有的罪恶与污秽净化一切......“真实的世界,与历史书所说的不一样。政治刺杀、世界大战、核子灾难、征服太空......世界历史上所有重大的事件,没有一件是偶然的。“同谋”(Conspiracies):凌驾于国家与企业之上,在暗中导引,影响世界走向的“超权力实体”。他们(它?)才是世界真正的主人。然而在罕有的事件中,“同谋”的庞大影响力亦无法触及,需要派员出击直接介入纷争。这些超越人间之上、无视一切法规的执行者,称为“巡回处刑人”。康哲夫为了让爱人媞莉亚自地狱重生,不惜把灵魂出卖予神秘美女娜塔莎,化身为代号“炽天使”的巡回处刑人。印度洋发生了史上最血腥的远洋客轮骑劫案,二千人的性命掌握在一队职业恐怖份子手里;康哲夫的最后任务,就是潜入这座海上地狱,拯救东亚共产小国的继承人。在那黑暗而巨大的“钢铁棺柩”里,死斗展开了序幕;康哲夫却偏偏重遇自己一生中最恐惧的死敌......
  • 作者:蛇骨
    江辰替人顶罪入狱,消失八年,这八年,他母亲受尽屈辱,女人榨干财产背离而去,甚至受他恩惠之人还要至他全家于死地,如今归来,他拔剑染血,杀尽不公,灭尽黑暗,洗刷一切耻!
  • 作者:李余生
    戎马十载,一战封神!如今携无上神威,强势归来。只为含恨而亡的兄弟讨回一个公道!
  • 作者:渡海摩天轮
    某一天,凌辰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捡到一部奇怪的手机。与此同时,他与未知的存在签订了契约从此,被卷入了一场极度危险的游戏中。为了完成心底里的执念,他别无选择,更没有中途退出的可能。炼狱游戏,是一个超越想像的神秘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