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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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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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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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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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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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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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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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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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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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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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章开始倒V的,看过的宝不要误买,谢谢大家的支持!顺便看看我的预收:《诡异复苏后我靠祖传丧葬手艺疯狂作死》,基友的预收:《玄门大佬只想进城打工》,文案在最下面_(:」)_。】人类将死只有污染才能克制污染商止穿到的赛博星际,剥削、压迫、污染、畸变……,可以说debuff叠满,人类未来生死未知。前精神病患者商止心态稳定,她只想安静平和地搞点权利和空间给她前世的网友们直播点未来的好东西。随后两个的世界的观众,就看到商止在高级污染物面前疯狂试探,在大型组织面前疯狂挑衅。观众:……观众:商止没错,是我们对安静平和的理解出了问题!#从一个孤儿,到星际战神/污染终结者/精神力开拓者!#小剧场一:有人在联邦之星活动中各种老六行为,什么叫沉默的神经病啊,我敲。好强!我院首席研制出新型精神防护装置。惊!神秘学研究会真的搞出精神力了!什么,他们居然是同一个人!小剧场二:嘿,你看这主播,特效搞得挺不错哎!就是,你们有没有觉得有些不对劲?院里有人实验了,好像也许可能某些时候确实可行……艹!我早就想说了,她好像是真的!!!TIP:1、特别苏!2、两个世界都会帮助对方提升3、两个世界世界观会有点不一样,星际世界观赛博+一点克,就很混搭。22.5.19——基友預收:《玄门大佬只想进城打工》ID:6792772萨灿灿是萨家第三十七代传人,据说他们这一支是萨祖派嫡系,要世代留守萨家村祈晴祷雨镇压鬼怪护佑村民。而对萨灿灿来说纯属扯淡,她21世纪大好青年刚刚大学毕业就让她接过衣钵留守村中不是扯淡是什么?她正想着如何才能说服爷爷放她进城打工时,一个脸色苍白一身鬼气的俊秀男子来到她家叩门。萨爷爷掐指一算,这事得萨灿灿解决,还答应她只要解了对方这一劫, 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再也不拦着了。萨灿灿:都什么年代了还鬼啊神啊的,要相信科学。说着手持祖传的五明降鬼扇,揣着一兜的符篆 ,将一众鬼兵鬼将摁在地上揍。周昱淮:你不是相信科学吗?萨灿灿:相信科学和我会降妖除鬼有什么冲突?周昱淮: .....——我的預收:《诡异复苏后我靠祖传丧葬手艺疯狂作死》岑炔忽遭不幸,穿到了一本恐怖向诡异复苏流的小说当中。书中万诡复苏,惊悚降临,人类对此束手无策,只能一步步被其蚕食生存空间。可恨的是,岑炔只看了个开头,只知道她目前的身份是个炮灰。系统告诉她要去收集全部诡异的信息才能回家。岑炔:我看你是想我死但很快,岑炔就发现她的祖传手艺在这里用处极大!岑.十代单传丧葬手艺人.炔:扎纸人替命打黄钱买路制寿衣护身吹唢喇镇魂最后,书中用岑炔血肉换取生路的亲人,看到岑炔建立的安全区痛哭流涕。TIP:1、有涉及到一些民俗,不会太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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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8.26周五入V,感谢支持,比心~慕舒染穿进了一本书中,成为了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反派大师兄。身为云霄剑派七长老一派的大师兄,原主表面上风光月霁,实则自私自利,因为嫉妒新入门受到师门所有人喜爱的小师弟,做了许多阴私苟且之事,被发现之后依旧抵死不认,最终被废去了功法,逐出师门。慕舒染不想落得这个下场,于是主动避开了主角小师弟,安分守己地做大师兄该做的事情,不该做的事情一概不碰,争取不与主角产生任何关联,每日闲来无事只跟后山捡来的一只小狐狸贴贴。然而,他跟其他人撇清关系之后,师门中的人反而开始对他上心了。师尊试探着安慰他:阿染这些年着实辛苦了,也是为师太不上心,为师这里有些灵物,你拿去补补,近来便好好修炼吧!三师弟专门跑来诚心道歉:之前是我不明事理,错怪大师兄,望大师兄莫往心里去。新来的小师弟小心翼翼来问:大师兄是不是不喜欢我啊?虽然跟原剧情有些不太一样,但被逐出师门的对峙剧情还是没逃过。然而,对峙还没正式开始,慕舒染怀里的白毛狐狸一下变成了成熟稳重的高大男人:“听说你们想把染染逐出宗门?搞快点,本尊老早想着把他叼回窝里去了。”七长老&三师弟&小师弟:臭狐狸不要脸!---妖皇虞寒意外受伤,被一个小修士捡了回去。小修士肤白貌美,撸毛手艺极佳,虞寒忍了忍,看着慕舒染身边的人时不时往他身边凑,忍无可忍。虞寒每天都在小修士耳边念叨:“染染什么时候跟我回窝?”“今天染染又没答应,我明天再来问。”境界: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出窍→洞虚→化神→合体→大乘→渡劫→飞升————————下一本《魔尊他又在寻欢作乐[穿书]》慕则霜穿成了一本仙侠文的反派魔尊。好消息是,魔尊“慕则霜”修为高深,武力值爆表,而慕则霜继承了魔尊的修为,打遍修真界无敌手。坏消息是,剧情已经走向了最后的终点,慕则霜代替魔尊被众人合力封印进了天玄宗禁地。尘埃落定之后,慕则霜干脆在天玄宗禁地给自己划了一片区域。炼器,建屋,烤妖兽,并招猫逗狗,把天玄宗的禁地搅得天翻地覆,慕则霜自己则玩得十分开心。直到某一天,慕则霜在禁地边缘捡到了一个傀儡,傀儡身材高大,面容凛冽,一看就是做苦力的好帮手。傀儡见到他,激动地生吃了一块灵石。慕则霜:“卧槽,好生猛!”后来慕则霜有气无力:“呜呜呜,这未免也太生猛了一些叭!”——自从封印魔尊之后,天玄宗灵兽园的长老天天哭诉:“魔头又逮着灵兽薅毛了,下一次指不定就要烤灵兽肉了,宗主你想想办法啊!”天玄宗宗主左思右想,无奈之下只得请出了还在闭关的龙尊。龙尊龙闲衍:先观察几日。第一日,慕则霜强迫一只毛绒绒的小白狐狸陪他睡觉。第二日,慕则霜强迫一只毛绒绒的小白灵猫陪他睡觉。第三日,灵猫跟狐狸打了一架,慕则霜没有办法,只能把两只灵兽都抱上了床榻。龙闲衍不屑:就这?后来龙闲衍十分严肃:本尊郑重声明,慕则霜的床只有我能睡!预收《难道只有我是人吗》艾洲是一个灵异小说家,微社恐,生活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好在周围邻里一直以来都十分友善,他还有一个相恋数年的男朋友,日子一直过得有滋有味。直到有一天,他接过了男朋友的求婚戒指,然后身边的一切就好像都变得不一样了。楼上白领小姐姐养的猫,正晒着太阳就“唰”地一下变出九条尾巴。隔壁的单亲妈妈一只手拎着她的儿子:“听话点,回家就乖乖写作业,我的画皮要补一下,没空搭理你。”而她刚上小学的儿子扒着她的大腿:“不,妈,我不要做作业,我明明是一个鬼童,为什么要上学啊!”不仅如此,小区还时不时会有陌生人突然出现,问他一些奇怪的问题。“你们这个小区阴气很重啊,是不是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或者有没有发现什么人想要藏什么东西?”艾洲:……他晚上忙着跟下班的男朋友亲热呢,谁会注意这些啊?好在,男朋友还是正常的:“看着鬼鬼祟祟的,报个警吧!”——艾洲以为正常的男朋友十分头疼:一个激动把中转站也放进了无限列表,得想办法瞒过小洲,不然会吓到他的。PS:中转站——无限NPC的休憩世界
  • 作者:糖舒舒
    一朝穿越成书里作死炮灰女配,韩余弦淡定表示:不怕,走别人的路,让别人另寻它路。女配?不好意思,她辞职了!看她女扮男装,欺男霸女,自在潇洒。原主不学无术?她十三岁一曲惊人,十四岁一画羞人,十五岁去国联安全部网一日游,十六岁救活重症晚期病患。韩余弦捂紧自己的小马甲:她只不学武术。原主爱慕男主不可自拔?为他怼,为他骂,为他娱乐圈葬身家?韩余弦:男主,有多远滚多远。男主不滚,她滚!只是滚来滚去,又滚回了娱乐圈。男主要她欺,女主要她霸,连只认假千金的渣爹黑哥也跑来任她欺霸。只想苟的韩余弦,突然就超神了。
  • 作者:无极爱墨皇
    因为一场事故,宋瑶意外穿越大盛,成为了国公府家的三小姐,刚来就要被家族联姻给相府二公子。二公子自小聪慧,才冠京都,更重要的是他其实是和她一起穿越的男朋友,双方欣然接受,两家欢欢喜喜的准备办喜事。订婚宴前三日,太子贺宴班师回朝,举国同庆,宋瑶受好友相邀前去看热闹,倚月楼上惊鸿一瞥,她记住了男子寂寥的一双眼,却未曾放在心上,安心在府中待嫁。高台龙座,圣人无情,一道圣旨飘然落下——赐婚安宁公主和相府二公子,择日完婚;选侍宋瑶为东宫太子妃,即日成婚;四人命运就此纠缠,本以为是一场权谋之下的无可奈何,却不知一切皆始于那一眼的疯魔。贺宴清冷半生,从未想过自己会做出强抢他人之妻之事,他用他自己造了一间囚牢,将宋瑶困在了他的方寸之内,刑期是有生之年。下本开这个:《下堂妻》江芷萝的丈夫背着她在外面养了个外室。原本也不是多大的事只是心里膈应了些,毕竟两人青梅竹马他也说过今生只她一人,但是亲耳听到他说腻了,还和外室取笑她床上无趣也属实令人伤心。外室有喜后夫家敲锣打鼓将人迎了回来全然忘了她这个正室娘子,在妾室的挑拨下,贪婪无知的婆婆,欺软怕硬的公公,还有刚愎自用的丈夫一个个显露原形。君若无情我便休,她无意虎狼窝,一纸和离书自请离去。靠着祖传的手艺摆了个小摊结果第一天就被人缠上了,眼见着比自己还高了两个头的男人抱着自己说他爹不疼娘不爱还有兄弟成天虐待,一双湿漉漉的眼睛让她中邪般的信了,直到他像拎小鸡一样把自己抱在怀里,她只觉得离了个大谱。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朝臣发现他们的皇帝陛下最近总是不在宫里,问起身边伺候的奴才,众人都是一脸不愿多言。那日丞相听家中夫人念叨巷子口新开了一家烧饼店,只是人太多了总是买不到,刚好下朝早便专程跑去,烧饼确实香酥可口,可是谁能告诉他那个站在一旁殷勤的擦桌子的是谁?怎么那么像他们的陛下呢?烧饼店的生意越来越好,江芷萝乐不可支,但某位皇帝陛下就不是那么开心了,在第八次在排队的队伍中看到自己的两位尚书三位侍郎后终于爆发了。当天晚上所有朝臣聚在一起进行了一次密谈,主题就是:论如何在不让陛下发觉的情况下隐晦的讨好未来的皇后娘娘!一个现言小甜饼预收:《明珠投怀》文案: 秦商夏去河边寻找灵感,回来时手上拎着个泡面头少女。面对一工作室诧异的眼神,他的解释是:在河边见此女骨骼惊奇,天赋异禀,一看就是配音的好材料,遂出卖色相诱拐之,望珍惜!对此工作室其他成员的表示如下:呸!看着面前眼睛肿的像胡桃,说话跟恐怖片特效一样的小姑娘,她们只想说——神特么的骨骼惊奇!神特么的天赋异禀!妹妹,这里不适合你,你还是回去抽烟喝酒烫头吧!大家都看好戏的等着秦商夏什么时候想起来赶这姑娘走,结果人家摇身一变,成了亲传弟子,顶着秦商夏的名头招摇撞骗,秦商夏还为他保驾护航。大家又等着看什么时候这姑娘玩腻了自己离开,等阿等,一直等到这姑娘成了团宠,成了配音女王,等到这姑娘穿上婚纱当着全国观众的面成了他们大嫂,从女王到王唯一的王后,他们才知道。原来某人真的眼光不错,那么早,就把明珠藏进了自己的怀里。
  • 作者:滕肖澜
    《心居》海清、童瑶、张颂文主演同名电视剧原著——新海派作家滕肖澜的长篇小说。深潜生活,写就纷杂日常中的极力争取。这是此刻的上海,有着生于斯长于斯的城市常驻者,折腾半辈子只为落叶归根的老上海人,不想变得透明而努力上进的新上海人。在日新日进的大都市大时代里,以顾家三兄妹为代表的上海人们,围绕房子衍生出种种悲欣交集的人生经历。历经生活的劫波,他们渴求更丰沛的物质生活,同样也不遗余力地为个人灵魂寻找安妥的栖居之处。作者不疾不徐、细腻软糯的行文风格,正是“沪上味道”最地道的注脚——这座城市和城中人不失温热的精明、无害的野心,以及洇入人间烟火的妥帖。
  • 作者:筠沂
    (1v1团宠,马甲,苏爽,虐渣,打脸)沈南意是沈家唯一的大小姐,但是她自小痴傻,无脑,还喜欢对着男人犯花痴,是沈家最不愿意提及的人。直到她出意外后醒来,自此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原本成绩极差的她竟成了学校的学霸?从来就没有审美而言的她竟会设计衣服?什么?这种没脑子的人竟然还会玩股票?不止这些,顶级赛车,电脑组装,电竞界的大腕还都叫她大佬,祖宗。沈家知道后,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江家江爷是出了名的斯文败类,也是大家众所周知的不近女色。但偏偏这位爷就败在了沈南意的手里。某天晚上,江爷看着电视上的女孩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他家小孩原来这么厉害?甜宠不虐,苏爽到炸。强强联手,虐渣打脸!
  • 作者:萧家大小姐
    萧家三小姐萧玄月,灵根被毁,貌丑无盐,被养在后院,无人问津。谁曾想,苏醒后的她摇身一变,逆袭废柴是她,上古神女也是她,九州法器,高阶神兽,灵丹妙药,哪样不是手到擒来。她高贵冷艳,藐视终生,天地间却唯独迁就一人。某天,帝都大乱,一问才知:摄政王又离家出走了,女君又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