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日日复日日
    【可可爱爱长尾山雀女主x寡里寡气魔界太子男主】暮霜是天界悬圃园中一名不起眼的小仙娥,被逼替人顶罪,代人受过,而被打下凡尘经历三十年苦刑。这三十年苦刑,因为总有人挡在她前面,所以暮霜过得一点也不苦。她劫期刑满,回归天界,本以为此生再也见不到那人间嘴硬心软的小魔修了。没成想五百年后,九重天上突然降下一群上仙,不由分说将她押入金銮大殿。暮霜在金銮殿上兜头被砸了三个重磅消息:1、她遇见的小魔修并不是普通的魔修,而是魔界储君;2、这位魔界太子本该在五百年前归位,回归魔界,却因为出了岔子一直被困人间,甚至还有身死道消的危险;3、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暮霜留下的蛋。太子殿下为孵化她的蛋,几乎耗尽修为。暮霜偷偷看了眼上方神威赫赫的天帝,又偷偷看了眼旁侧凶神恶煞的魔皇,脆弱的小鸟心脏都快吓得爆炸了。她实在不敢说,她留下的那颗蛋,是颗没受米青的卵。当初,她用尽全力生下那颗蛋,不是留给他孵化的,是想给他补身体的!!*为免天魔两界好不容易达成的和平毁于一旦,暮霜再次被踹下界,去拯救开解那位沉迷孵蛋、日渐憔悴的魔界储君。好消息是,太子殿下对她爱得深沉,一直不曾忘记她。坏消息是,在过去的五百年间,已经有好多人冒名顶替打着她的名号去拯救过这位魔界太子了。太子殿下已经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一只鸟了,呜呜。*短篇小甜饼1vs1,封面已购买授权。*【【反派男女都有,角色设定只跟剧情有关,和性别无关,只要故事需要,我管他是男是女是牛是马都会端上来,谨慎入坑】】
  • 作者:季柔
    啥?为了潜进财大势大的安家替老爹报仇,她要先被车子撞,然后还要装瞎,这一切都是为了要让那个“肇事”的安家少爷娶她,好让她可以光明正大地进入安家,进行复仇计画?她那死老哥想这啥烂计画,竟然还不准她说不!?而且还附带警告她,绝不要去招惹安家的真正掌权者,因为他是狼,是狐狸,反正就是不可招惹的物种,可她偏偏就是想去招惹他──呜……她是不是有被虐狂啊?安家少爷那只有助于复仇计画的软脚虾她偏不要,偏偏要去招惹那头凶猛难以掌控的野兽,这下子,会不会仇还没报成,她就先壮烈成仁了?
  • 作者:阿瑟·黑利
    《烈药》以美国的制药业为背景,主要描述了女主人翁西玛莉.乔丹从担任新药推销员、处方药销售经理、一直到担任某制药大公司总经理的坎坷经理。《烈药》作者黑利是著名的加拿大籍旅美作家,《烈药》中作者保持了一贯的严谨创作作风,细致刻画了美国医药销售人员、医疗人员等形形色色的人物。《烈药》是作者创造时间跨度最大的一部作品-数十年。
  • 作者:提子酒
    求收藏新文预收:光明圣女在线求背刺秋绘里奈死了在亲友面前死了,在竹马夏油面前死了然后——她绑定了原神cos马甲系统好消息是她只需要收集人气值,就可以复活有望坏消息是……她回收遗体的时候,是在众人参加她葬礼途中人间蒸发秋绘里奈:……救,这个还能拯救一下吗!!***为了早日复活,秋绘里奈勤勤恳恳开着马甲而在论坛眼中便是——雷电将军自雷暴中现身,抬手间,土地神灰飞烟灭!眼见着七海灰原过来神明勾了勾唇角土地神?不过如此!散兵自黑暗而出他灰紫色的眸子望向远方雷电将军?我要让你知道……当初你抛弃我,就是个错误!而我,终究代替你,成为神明!…………随着剧情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角色参与其中的同时,人气值也在增长着秋绘里奈掰着手指数,再过不了多久,她就能复活了!可就在这时,她意外发现……杰是不是有点过多关注她的马甲啦?排雷:(1)是批原神马甲文(2)本来想写八重cos,结果怎么写都觉得不对劲,最后决定废掉存稿orz不好意思大家(3)不绝对按照原著时间线,部分会进行私设,请小可爱们注意(4)不掉马不掉马!(5)文中时间线截止在原著死回前安利一下我的预收文名:光明圣女在线求背刺文案:西希莉因为一场意外穿到了一本书里,并获得了一个能力她可以看到对方的人生标签以及剩余生命值例如站在她旁边的男人,是个主角虽然眼下还只是个最低等级的骑士,但过几年就会成为王国的圣骑士而她,光明圣女,却是个表面温柔内心黑暗的反派女二最重要的是,生命值还剩下最后一周正常情况下,她应该另寻她法狂刷众人好感度但很快,西希莉就发觉了一件事——走原主的路,努力被背刺,就可以带着一笔三千万的奖金重回现代西希莉:我可以!!…………洛伊德虽然只是个骑士,但他已经察觉到了光明圣女的不对劲不,是真的不对劲他看着宛若被黑暗力量侵蚀的西希莉,修长的手指沾满血,一步步地朝着他走了过来昔日美丽的容颜变得阴森冷漠洛伊德拔出手中的长剑,耳边突然出现熟悉的声音不枉我特意杀了一只鸭来抹手……就差最后一步,我就可以完工了!快快快,洛伊德,杀了我啊啊啊——洛伊德:突然就叛逆心起来了:)
  • 作者:贝才
    【日更万字+黑帮卧底+杀伐果断+绝不圣母+无系统】雷震穿越到平行世界的95年,成为一名卧底,在这个野蛮时代暴力崛起。搞抽奖玩地产,抢地盘定规矩,揽尽财富只手遮天;贵妇大嫂尽为知己,天后名媛皆为至交,享尽齐人之福!若干年后,雷震接受采访。雷先生,您是怎么从卧底开始只手遮天的?美女,我给你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呃……雷先生,我能用下您的卫生间吗?当然,一起。(简介无力,轻移步正文。)
  • 作者:迟桔
    已死遁谢窈穿越了,书中她因不小心看到反派的凶杀现场,而被灭口。在即将被灭口时,谢窈先发制人,攥住他领口吻住了他。系统:叮~恭喜宿主绑定恋爱系统,共命启动,请您务必让反派爱上您,阻止他毁灭世界。被吻后的反派掐住她的脖颈,片刻后,面色涨红地放开她。*攻略反派时,绑定了共命系统的谢窈充分发挥美好品质勇敢:无所谓,大不了我们一起死乐观:那又怎样,反正你不会让我死诚实:爱信不信,不信一起死呗沟通:要不你还是把我鲨了吧*谈惊春阴晴不定,杀人如麻,却没想到有一天,他会跟一个凡人共命共感,任何出现在她身上的伤,都会同样出现在他身上。最关键的是,一旦他对她产生杀意,她都会自带一种滤镜,冒粉红泡泡的那种,放狠话也会变味……谈惊春:你真是该死……的迷人。谢窈:?害羞.jpg谈惊春:……*相处过程中,谈惊春的好感度越来越多,共命解开了,谢窈决定死遁。她死那日,寒冬过去,魔域迎来了第一场春雪。少年眼泪滴滴答答落在谢窈脸颊上,他哭得安静而又克制。谢窈放心了:他应该很快就能走出来吧。她成功回到现实世界,却不料,没过多久,系统再次找到了她:反派黑化值过高,小世界岌岌可危,宿主你快回去,救救男主QAQ。谢窈被再次送回。修真界已过百年,谈惊春还是变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祸神,魔族肆虐,仙门人人自危。殿宇倾頹,遍地残肢,血流成河。在火焰汹涌中央,谈惊春弃刀,将少女紧紧扣在怀中,浑身都在发抖,眸间压抑,疯狂与清明仅一线之隔,祈求她:说你喜欢我,爱我,永远不会离开我。谢窈:很好,他更疯了。*食用说明:1,女主万人迷,男主非伟正光角色2,修真等级划分: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出窍,分神,合体,大乘,渡劫。3,感情流,救赎文,死遁,修罗场,狗血有
  • 作者:妖精不乖
    迷糊女记者南南,为了一个专题到夜场卧底,神秘人的出现制造了一系列恐慌,身边的人究竟是谁?每个妖精背后都有不同的故事,让人唏嘘或让人同情。 女二菲菲,爱上游戏感情的男人,最终情感扭曲对女主产生另类情感,当女主身份曝光后她选择毁灭。超越爱情与友谊的蓝颜和深爱却爱不了的男人,女主回到自己的生活里,选择跟随自己的心去追寻幸福。
  • 作者:三千一粒
    【※※本文超甜看看吧!!!】【完结倒计时中】 梁乐发现自己穿成了《从农家子到首辅》的恶毒反派,还是女扮男装的那种。 穿来之际,原身已经将仍在危难贫贱之时的男主家里的豆腐摊砸了。 看着满地的豆腐渣渣,她猛地扑到男主李轲身边:李兄,我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 在提前干掉男主与讨好男主之间,她下定决心,兢兢业业给男主当小弟,于是。 她给家境贫困的他送银钱。 李轲:李某不食嗟来之食。 她给即将要参加府试的他送平安符。 李轲:子不语怪力乱神,李某只信自己。 屡次受挫的梁乐深觉这位男主难以讨好,决定她还是脱离主线剧情,赶紧跑路,去过神仙日子吧。 可是当她脱下男装马甲,换上红妆,假装自己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之时,外头披红戴帽的少年状元郎在锣鼓声中骑马上门来。 时刻稳重的他面容中带着少见的不安:梁乐,你可愿嫁我为妻? - 善良乐观学渣有头脑女主 x 内心阴暗自我不高兴男主 1v1,甜文,HE 本文又名《养成霸道首辅》、《从恶毒反派到首辅夫人》、《我和状元郎的同窗生活》、《穿进科举文后炮灰成了男主心尖子》、《把阴鸷大男主变成忠犬是否做错了什么》。 ------------------------------- 【推一下基友的古言重生1V1甜文】 《重生后我惦记上了残疾世子》和影 ※娇软心机将门嫡女温柔专情侯府世子 陆锦宜前世被四皇子萧尘夜设计献身他人,喝下毒药而死。 重来一世,她只想亲手把敌人送下地狱,跟爱自己的人双宿双飞。 及笄礼上,四皇子信誓旦旦非她不娶,她却一口回绝,转身投入忠义侯世子的怀抱。 众人皆惊,忠义侯世子傅墨淮清冷孤僻,是一个双腿残疾的暴戾之人。 陆锦宜却深知,这可是她惦记了好久的人。 于是,陆锦宜开启护夫模式—— 宫宴上,她主动挡住其他官家小姐帮世子推轮椅。 诗词会上,她舌战四皇子,替世子挽回颜面。 直到傅墨淮亲手将她捧上凤位,她才反应过来:嗯?这辈子我出息了? 傅墨淮阴差阳错与陆锦宜联手对敌,发现她有些口是心非。 人前,他想要惩治恶徒,陆锦宜劝他宽心; 人后,手下来报:世子殿下,陆姑娘把人给了结了。 傅墨淮一生从不低头,可唯独对陆锦宜偏了心,彻夜长跪宫门外为她求情。 众人背地里议论纷纷:摊上这么一个世子妃,恐怕傅墨淮今后的日子不太好过啊。 大婚当晚,两人喝完合卺酒,陆锦宜双目含情,朝着对面的人低声唤道。 夫君。 ------------------------------- 【虽然很长还是要推一下预收】 《我和天道谈恋爱[穿书]》 虞芝穿进了一本男主向升级流修仙文中,男主谢朝兮并非所谓的天道之子,而是天道化身。 她的任务是帮助男主找回力量,重为天道,否则她便会魂飞魄散而亡。 虞芝:魂飞魄散?那是什么滋味,好想体会一下啊! - 看着面前趴在地上,被外门弟子欺侮的少年,穿成宗门老祖亲孙女的虞芝轻抬脚尖,勾起他的下巴,娇笑道:模样不错,要跟我走吗? 起初,宗门的天之骄子们嘲笑虞芝捡了一个废物。 可后来。 她修炼路上顺风顺水,再无瓶颈。 别人突破渡劫天雷九道,她结丹成婴阳光普照。 她要赏极北之巅的雪莲,他便为她摘下。 她要品云河之根的净水,他便为她取来。 她要天上星,水中月,谢朝兮无一不为她寻到。 到了最后,谢朝兮想,她为什么仍然将我抛下。 - 虞芝捡谢朝兮不过是一时兴起,但他实在太好,好到令她腻味。 思来想去,她决定,还是放他自由吧,天道就该有天道的样子。 可为什么。 这个本应正气凛然的天道化身会带着浓郁魔气,语调危险,朝她伸手。 过来。 不是要带我走吗? #我只想体会魂飞魄散,可天道非要跟我谈恋爱# - 女主不舔,男主忠犬。 前期傻白甜后期黑化男主 x 随心所欲莫得感情病娇女主 1v1,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