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

小艾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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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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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五入v,入v万字更新身在秦朝的赵不息看看自己带的金手指,望望自己刚刚发现的大才。她陷入沉思,有人才有金手指,项羽可以,刘邦可以,那她赵不息凭什么不可以!大才,我夜观天象,始皇帝寿数不多了,始皇死而地分,到时候天下大乱,咱们必能取其而代之。赵不息一拍桌子:咱们一起造反吧!到时候我做皇帝,就封你为王!被赵不息称赞生来就是造反大才的秦始皇嬴政:……好。于是赵不息开始种红薯,炼精钢,广积粮,高筑墙。数年后,已经做好所有造反准备的赵不息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始皇帝死讯。更糟糕的是,赵不息发现秦处处种满了她发现的红薯,用她发现的方法练出了精钢。直到有一天,造反的事暴露,赵不息眼睁睁看着秦的大将军蒙恬从战车上下来走到她的大才身边:陛下何故谋反?她的大才又转身看着她:吾女何故谋反?————预收:《穿唐后,我和导师面面相觑》李长安:关于我的毕业答辩是《在导师们的指导下成为千古一帝》这回事。李长安正跟着导师参加大佬聚餐,眼前忽然一黑就来到了唐朝。好消息:是开元盛世,她还是唐玄宗的女儿坏消息:也快到安史之乱了,她爹不喜她到了不给她公主封号还让她做道士的地步寿安公主,曹野那姬所生。孕九月而育,帝恶之,诏衣羽人服。代宗以广平王入谒,帝字呼主曰:\\\"虫娘,汝后可与名王在灵州请封。\\\"——《新唐书》她决定向自己的曾祖母学习,自信放光芒,从此不做谁的公主做霸气的女王李长安以为自己拿的是不受宠皇女独自奋斗废材逆袭终成为一代女帝的凰傲天剧本。没想到她在收拢人才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熟悉的御史大夫。导师,我想死你啦!李长安抱住自己导师,古代文学泰斗的大腿,痛哭流涕。单人创业实在是太辛苦了,平定安史之乱这个项目太难了,她真的需要指导老师才能攻坚下来啊后来,李长安才发现那天聚餐时候眼前一黑的不只有她和她导师,还有那群她导师的好友。第一天,导师:我的好友,农学院士第二天,导师:我的好友,生科院院长第三天,导师:还是我的好友,机械力学杰青第四天,导师:也是我的好友……要是没意外他的名字你应该几十年后才能看到此人主动自我介绍:我是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不能说……本科专业是核物理李长乐:!!!区区安史之乱大可不必出动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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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爱发疯/我就是你最好的猎物顾筱之暗恋沉珂整整七年。沉珂清冷不喜交际,身边的异性只有她。大家都以为两人在一起。可其实,他们连手都没牵过。一日,共友悄悄告诉她沉珂好像要向她表白。她雀跃下楼,欣喜跑向他。却看他侧身躲开她,眉眼疏离,如果之前让你误解,我向你道歉。戛然而止,两人形同陌路。听说他开始玩赛车,克制干净的人如今烟酒不离手,不过都跟她没关系了。两年后,顾筱之工作被阴,被公司要求去大洋彼岸躲风头。她选择去拉斯维加斯买醉。在酒吧里醉意朦胧,身旁立着一个穿着白T的亚裔男子,好像她还藏在心里的沉珂啊。她才发现自己还是好想他啊,但她更想断了念想。男人将走时,她毅然拉住他,喝点,请你。什么都请我?什么都请你!男人垂眸看向自己被攥住的手腕,笑了,这可是你说的。别后悔。一夜沉醉。等第二天清醒过来时,手机无数祝福,朋友圈炸裂,床侧两张婚姻证书。顾筱之颤抖着手推醒身边的男人,惊愕瞪大眼,怎么是你……放纵一夜,嗓子已无比嘶哑。沉珂闻声睁开眼凝住她,张开手臂要抱她。顾筱之被电到一样惊慌往后躲。沉珂动作定住,目光幽深,之之,我们终于结婚了,你不开心吗?结了也能离,她用力拍开他又伸来的手掌,为什么你觉得,你回头,我就会等你呢?沉珂低头睨着手上被打出的红痕,蓦地笑红了眼眶,可是我好开心啊。ps.拉斯维加斯领证情节参照《老友记》文案2022.2.25--预收《温柔刀》--温柔刀,刀刀要狗命{坏脾气*白切黑}初温从记事起就喜欢隔壁傅焰哥哥。她二十岁生日时,她捧着情侣对戒对他表白。只换来他冷漠一瞥,他厌恶喊她大名躲开她靠近的手,初温,你没有自我吗?没有自尊吗?翌日她亲手做了便当去他公司找他,却看到他笑着为别的女人打开副驾驶的门。夜晚大雨瓢泼,她眼巴巴看车开走,躲在街角落里痛哭一场。凉雨令她颤抖,她一颗心也彻底冷了。后来母亲要她相亲,她每次都去。彻底把他抛到脑后。跟在他屁股后面二十年的小不点跑了,跟不同男人成双入对,令他如鲠在喉。初家为她举办了成人礼,名曰成人礼,实则把圈子里的俊杰聚在一起给她相看。傅焰眯着眼看她挽着别人的手臂,与人跳舞,低咒一句,生生捻灭明灭的烟蒂。随她躲进楼梯间,握住她纤细的手腕,温柔提议,烦了吧?不如利用我?她眨眨眼,摇头拒绝,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生活几十年。现在我有自我,也有自尊。她看着他紧绷的下颚明眸闪光,哥哥后悔啦?可是已经晚啦,甜笑着往他心上插刀,来都来了,男人最了解男人。不如麻烦哥哥帮我挑个老公吧?傅焰眉心一跳,我挑了,然后呢?初温又笑,笑得没心没肺,哥哥挑谁,我就嫁谁。她果然说到做到。订婚宴上与人言笑宴宴,直到傅焰忍无可忍将她掳走。翌日,生米煮成熟饭。她勾着肩带推他,也不过如此嘛,松开我,我要走了。傅焰咬着牙圈住她,闷声问她去哪。初温笑笑,我该回去尝尝我未婚夫的滋味啦。--求收~《忘川》--夏沐与谢澜川青梅竹马,活了二十三年,黏一起二十三年。圈里人都知道夏沐是谢澜川的宝贝,谁都不能说,不能碰。突遇车祸,谢澜川不出意料拿出命将她护在身下。夏沐毫发无损,谢澜川进了ICU。好消息是谢澜川性命无虞,坏消息是他额叶受损,虽然还有记忆,但无法感知到情感。包括对夏沐的爱。他是个很好的人。出院后,他做任务一样像往常尽力对她好,但两个人都累。一年过去,他开始冷淡疏远她,我不能这样耽误你,你应该去找个真心爱你的人。而不是在他身旁,总黯然神伤。真心爱她?不是他,还会有谁呢?她说,我不在乎。但是我在乎。他轻声说。后来。她摔倒,膝盖都是血,给他打电话,像以前一样哭着让他接。他没来,等到血都凝固,天都亮了。她决定放弃了,出国了。谢澜川以为就这样下去,可在她牵上别人的手时,他怎么心口那么难受?两人就这样分道扬镳。夏沐回国,去深山出差,没告诉他。回来后又要走也没告诉他。他是谢家少爷,是继承人,离不得滨城。于是她走得远远的,去南方山里,断绝可能。树叶吹拂,学生环绕,她觉得自己可以在这一辈子。直到有一天,她晕倒,被送回滨城。又见到他。
  • 作者:庚新
    《宋时行》是庚新所著北宋题材历史小说,描写了宣和六年,来到东京汴梁城!距离靖康之耻尚有两年,玉尹站在五丈河畔,茫然不知所措。东京梦华,真邪?幻邪?大厦将倾前的醉生梦死,市井之中繁花似锦……
  • 作者:白桃慕斯
    【本文将在5月8日入v,当天会有万字更新掉落,23-36章为倒v章节,看过的uu们小心别买错了哦,感谢大家的支持,比心!】【本文无条件段评已开,v后日三争六,坑品保证,欢迎收藏(^ ^)】本文又名《本喵只是想找铲屎官怎么还把自己赔进去了》《苏格兰的追猫火葬场》《给柯学众人来一点毛茸茸震撼》—————雪见是一只小猫妖。注意,她可不是在外流浪的小猫,她有家,有个眼睛很像猫、做的猫饭超级好吃的温柔铲屎官,虽然主人身边的金毛混蛋总喜欢跑来骚扰,但雪见还是非常满意家猫生活的。然而万万没想到,某天刚醒,主人就跑了,她还莫名其妙地被送了人。警察!这里有人丢猫了!没有办法,雪见愤而化作人形出去打拼,开起猫咖搞情报,率动物大军磨爪霍霍向酒厂,发誓要将自家乱丢猫的铲屎官抓回来关小黑屋以泄心头之愤!只是,在她的领导下,米花的小动物们好像都变得奇奇怪怪起来:—公园中的大白鹅成功指认杀人凶手并追着人的屁股叨了三条街。某死神小学生:这就是大白鹅的战斗力吗?—猫猫奋不顾身闯入爆炸现场,为被困的警官先生送上拆弹工具。某墨镜卷毛:......我合理怀疑这只猫懂拆弹,什么猫能预判你下一步行动给你递工具啊?!—再比如,嫉恶如仇的乌鸦巡逻小队看不得有人犯罪,于是想方设法进行阻止。架狙时突然被抢了帽子还被石头砸脑袋的某topkiller:...............柯学众人:这真的不是成精了吗?雪见:还是先操心自己吧一群混蛋!隔三差五要猫捞个人,吃你们人类一口粮可真不容易!————组织的人都知道,苏格兰最近被一个名为猫妖的情报贩子缠上了,那女人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恋爱脑,为了把苏格兰留在身边,什么都干得出来。苏格兰原本也是这么认为的。直至他身份暴露的那天,在生与死的间隙中,他看到头顶猫耳的少女朝他奔来——什么恋爱脑,什么心机算计。明明只是他家那只嘴硬的小笨猫,拼了命想要接他回家而已啊。*CP:口嫌体正直的粘人戏精小猫咪 x hiroPS:1. 女主是原住民真猫妖,不会进酒厂,后期有柯南主线2. 主柯南魔快,后期综少量夏目友人帐,没看过不影响,还有各番小彩蛋哦3. 苏爽小甜饼,坚定1v1,大量猫猫狗狗出没,蠢作者尽力写出红黑双方的魅力,希望脑子能扛住ww——————[推一推自己的预收,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点个收藏哦]*浅音最近很兴奋,原因无他,在不小心撞见表妹和好友一起收服作乱的卡牌后,她发现自己好像也觉醒了非同寻常的能力。就比如,她在睡梦中能够去到自己的精神世界,那里有一家装饰温馨的幼儿园,周围尽是未开垦的荒地,她可以尽情布置这里,只要能够完成幼儿园的任务。而幼儿园需要做什么?当然是养崽啊!因病无法经常在外活动极其喜欢小孩子浅音迫不及待点开了幼崽抽取系统。不得不说,这家幼儿园的生源非常优秀,抽出来的幼崽一个比一个可爱好看,虽然各有怪癖,但浅音认为这都不算什么。她带着孩子们在各种各样的梦境世界穿梭,幼儿园里永远不缺少欢声笑语。而某天,那个浑身缠满绷带的孩子站到了她面前,问出了幼儿园中所有孩子共同的心声:浅音姐姐为什么要这么用心地照顾我们呢?这么做真的有意义吗?因为,每个孩子都应有被爱的权利,我只是做了我笃定的一切。他们是无家可归的野犬,那浅音就负责给他们一个家。她会陪着孩子们长大,直至他们的内心不再有所缺憾——欢迎来到梦境之家,希望这里的爱能带给你足够的勇气的力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横滨的一群人们从梦中清醒后,总会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安宁,甚至,他们的床边还会出现各种各样包装精美的物资礼物。他们曾怀疑这是异能的效果,然而探查无果,只能作罢。直到多年以后,他们的世界突然与另一个世界融合,世界隔膜消除,他们回想起了梦中那位陪伴他们走过人生最艰难时光的姐姐。找到你了,浅音姐姐。那么现在,是否该由我们,来陪伴现实中孤独的你了呢?——————PS:1. 主文野,魔卡少女樱是背景板,会综其他日漫片场,戏份不多2. 治愈养崽文,正文无cp,番外cp中也
  • 作者:七移棋
    他喜欢看小说,还喜欢嘴炮逞强,在一天平平无奇的时候,得到奇遇
  • 作者:竹系胖哒
    朝辞穿成了修真文中的炮灰女配,因为得罪女主被送进反派大boss暮远的镇压之地。众所周知,暮远大魔王没有心,不懂感情,且杀人如麻,送进镇压之地的倒霉鬼,不过是为了血祭,平复他的燥动,换得修真界的短暂安宁。一众送进镇压之地的倒霉鬼因为这位脾气恶劣的活阎王死伤大半。朝辞在大魔王面前战战兢兢,赞美之词说尽,竭力保证忠诚,才堪堪保住性命,转头就搭上了貌美斯文,肤白腿长的小侍卫。朝辞拉着小侍卫的手,cpu他:你在这里艰难度日,不如与我联手对付暮远,离开这里,共创辉煌。小侍卫面无表情:你早上才说你想永远在这里陪着他,你只遗憾来的太晚,让他受了太多苦。朝辞:我也是形势所迫,我的确骗了他,但我对你是真的,信我。小侍卫踌躇片刻,信了:好。而朝辞回到暮远寝宫,面对大魔王冰冷的质疑,她瑟缩在他膝上,信誓旦旦:对你一片真心,没有别人。她多番筹谋,两方周旋,终于熬到了私奔那日,却惊愕的发现,小侍卫竟然有着一张和大魔王一模一样的脸,她对上他那双阴鸷晦暗的眼,这才明悟,这偌大的封印之地,根本就没什么小侍卫。大魔王扣着她的脖子将她压进怀里,她逃脱不得,伏在他胸口瑟瑟发抖。暮远:一片真心?朝辞泪流满面:鼠鼠我啊,今天就要嘎在这儿了……【只是嘴甜,心里没你】娇美小白花 VS【她谎话连篇,可是她好让我着迷,到底哪句是真的】恋爱脑疯批大佬PS:周日入V~【预收文】【再见了,我要回去做大哥】花芜穿成了女主的对照组,一个炮灰女配,掌门师尊斥责她,师姐霸凌她,师兄厌恶她,为求保命,她开始攻略高岭之花、深居简出的师叔祖顾衍,师叔祖清风朗月、人间理想,她直球猛追,送温暖送鲜花,呵护备至,将一颗赤裸裸的少女心捧给他看,可惜高高在上的神祗一心向道,不通情爱。就在花芜思考如何再接再厉之时,小师弟凑上来:尊主,我知道你一向玩的变态,可咱两卧底这么久,到底什么时候屠宗?花芜:啥?小师弟:尊主你上回演柔弱少女,骗来的狼族少主还在地牢里锁着呢,你还说见顾衍如霜如月,要将他也锁回你的寝宫。花芜经他一提醒,想起了书的后半部分,她哪是什么炮灰女配,她穿的分明是霍乱天下的灭世反派。小师弟痛心疾首:难道尊主真的爱上顾衍,打算洗心革面?洗心革面?洗不了一点,能做大哥,谁还要狗男人,花芜小手一挥:把兄弟们摇来,这就燥起来 。顾衍一心向道,无风无月,可宗门里那小辈却总是悄悄跟在他身后,天凉替他砍柴,天热送一碗冰镇梅子汤,他闭关,她守在门外,他入秘境,她送来全部家当。日日夜夜,缠的他烦,却也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直到那一日,往常娇弱乖巧的少女一改从前,牵着狼族少主的手,带着浩浩荡荡的魔修,踩着他那没用的掌门师侄,明艳嚣张。他才知道,原来她从前只是玩乐,从未动过真心,他素来古井无波的心忽而一痛,那些压抑许久的情感潮水般涌来,他看着狼族少主手腕上的红痕,涌现出无穷无尽的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