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

秧歌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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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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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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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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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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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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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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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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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斗罗,宁珂重生七宝琉璃宗,觉醒武魂武装直升机。若干年后,七宝琉璃宗遭遇灭族危机,宁珂挺身而出。“怎么说话的!你个没螺旋桨的家伙!吃我一招57毫米火箭发射巢!”
  • 作者:青柠is小柠檬
    司玉,一个想要成为网文圈大神的男人。 收藏迅速的增长,就差一点点,他就要跻身大神行列 然鹅 随着一股烧焦了味道的蔓延司玉与他心心念念的大神位置从此不再相见。 司玉:(╯‵□′)╯︵┻━┻ 一个名为007的系统就这样出现在司玉的面前,不仅断了他的大神梦,还促使他在作死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刷满目标任务的好感,你就可以回家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 为毛目标人物都是深井冰啊(°ー°〃) #我被深井冰盯上了,肿么破# #球豆麻袋,深井冰请住手# 爱豆们,求解啊! 爱豆们:嘿嘿嘿嘿 炸毛吐槽受VS黑化深井冰攻 攻受双洁,不是生子文,结局HE 我的微博:双面有瓶双面胶
  • 作者:茶凉酒酣
    (没有火葬场,只有修罗场!!!) 长宁侯府的侯爷叶畅夫妻俩从佳偶慢慢变成一对怨偶,用了数十载,终于提出了和离。 主母谢扶摇想:倘若能重来,我定然不会再选择你这样的烂泥扶不上墙的废物做夫君!蹉跎我这半生岁月! 侯爷叶畅也想:若时光回溯,老夫也断然不会再同意这等恶妇进府,再受她管教! 求仁得仁,两人一睁眼,回到了最曼妙的年岁。 谢扶摇正值青春豆蔻年华,她看着镜中明媚动人的自己,微微一笑,美得惊人,重生了,太好了。这一世从头开始,她要擦亮眼睛重新选个上进好夫君,皇城之中以后飞黄腾达的世家子弟这么多,她谢扶摇要挑着选,那个不比他叶畅那老匹夫好,她当初是真的瞎了眼! 叶畅一睁眼,发觉自己也回到了最为肆意风流的年岁,鲜衣怒马,好不张扬!竟然重生了,太好了,适逢母亲拿着庚帖问婚配,他毫不犹豫的将国公之女谢扶摇划了出去!都重新来了,他才不要再选那时刻管束着他的母老虎,他这次要捷足先登娶他年少心仪的女子。 两人算盘打的响,各自避免见面,待到知晓双方均是重来的,更是格外见面眼红。 只是他瞧着那女人对别的男人笑得开怀美好的模样便愈发不爽不知味儿,一把年纪了还装作少女娇羞,呸!不知耻!眼看着这女人一个踉跄跌入他人的怀抱,侯爷一腔怒火终于临到顶峰 【这是一个再度相逢本要形同陌路的两人却发现对方仍是自己心尖宠的故事】 阅读事项:①练笔之作 ②当然双结,会有男配真的爱上女主 ③嘘,安心看文,拒绝ky ④弃文不要通知,我特么会伤心 ⑤好了,没了
  • 作者:竹向筠
    3/8入V,零点日更,欢迎收藏养肥。人类易堕魔道。魔化物曾是人类——以灵魂为燃料,以执念为火焰,精神崩溃一触即发,随即堕为魔物,成为吞噬生命的污染源。驱魔人致力于消灭的正是这种东西。木骐,废土世界金牌驱魔人,一朝穿越到魔化物才刚出现的新世界。开局自带满级经验,相当于榜一大佬夜屠新手村。新身体自带作弊器:(升级前)能看到隐藏信息,(升级后)能看穿世间万物。她明明心狠手黑,却选择按兵不动。眼见幕后黑手逐渐松懈,木骐不动声色在黑暗中架起了枪。好戏即将开场。猎人被猎物反杀?别惊讶,都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科技蓬勃发展,魔化物阴暗爬行,资本强势入侵,商业巨擘与当权者与虎谋皮。木骐卷生卷死终于追查到了「机要秘密」,没想到查了半边天居然查到惊天大瓜。而瓜主与苦主——竟然都是她自己。她原来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倒霉,没想到一切竟都是别人的设计。毁我家庭,消我记忆,改我命运,骗我入局……还想让我听命于你?做你的春秋大梦去!提问:当你发现被利用、被蒙蔽、被欺骗,你会?木骐: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一个都别想走。没什么是一发子弹解决不了的,如果不够,那就十发。旧的时代早已过去,新的世界已经开启。总有一条更难走却也更值得的路。我愿刀尖舔血、乘浪破空,为友谊,为命运,为新世界,更为自由!看见自己、成为自己,拯救自己、超越自己。她永远忠于、也只忠于自己。万物法则终于在她眼前显现。阅读指南:1.这是一个有关于「成为自己」的故事。2.升级流无限流,女主的异能是一点点打破禁制,逐渐升级为神技的。3.世界观:70%当代+30%幻想未来,科技水平高于当代但低于赛博朋克世界。4.部分副本微恐,副本为剧情服务,与主线串联。5.女主最强且绝非圣母,感情线有但并非重点。6.私设如山,一切都是作者的胡编乱造,请勿代入现实。7.祝阅读愉快!
  • 作者:夏树静子
    一日清晨,有夫之妇麻子在与情人幽会后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中年男子从河边救起了一个即将坠入河中的小男孩,随后他顾不上理会孩子的道谢便匆忙跑开了。紧接着,报上登出当日清晨发生了一起私人银行家被杀案,案发地点正在麻子看见那中年男子的地点附近,而时间也相吻合。为了得到线索,警方紧急寻找案发前后曾于附近出现过的行人,于是,被救少年和麻子便成了警方寻找的目击者。由于隐私在身,麻子不能出面作证,并生怕警方找上门来,因此十分恐慌。就在此时;另一目击者——被救少年险些被人掐死,幸有巡警发现才免遭杀害。接下来,有人利用麻子怕私情暴露的心理,以警察的名义将她骗至某地,而随后这里便发生了另一起命案,死者正是私人银行家被杀案中的嫌疑人之一。更令麻子心凉肉跳的是:据报载,有人看到了第二起命案时在附近出现的一个女人及其汽车。于是,这一目击又使麻子从第一命案的目击者变成了第二命案的嫌疑人,麻子陷入了绝境……